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增强群众抗风险能力。明光镇共有8529户参加政策性保险,自缴补充民房保险费6892户46.33万元,自缴保费参保率80.81%,户比2021年上升4.07%。
半年来发生家庭火灾2起,赔付保险金13万元;申请火灾临时救助金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