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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95-6-/2020-0828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明光镇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8-28 10: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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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明光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

腾冲市明光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明光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明光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明光镇位于腾北边陲,东与界头镇接壤,南与固东镇相连,西接滇滩镇,北与邻国缅甸毗邻。国土面积698平方公里,南北长54.4公里,东西宽12.8公里。辖9个行政村170个村民小组,2014年末总人口4万余人。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行政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加强卫健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宗教和侨务等工作。  

4.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集镇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治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6.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0.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保山市委、腾冲市委各级全会精神,根据镇二届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树牢“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稳固实施“产业富边、工业强边、文化兴边、旗帜红边、军(警)民固边”五大战略,巩固边境维稳、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理四项重点工作,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产业信息化、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进程,全力打好脱贫攻坚、产业培育、环境整治、项目建设、殡葬改革五大攻坚战,以加快镇域经济发展为中心,聚焦“大健康和大物流”两大产业,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全力推进道路交通、河道治理、集镇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奋力开创新时代明光转型跨越发展新局面。  

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为:生产总值增长8%,财政总收入增长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5%,边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4.47%,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增长1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  

围绕上述思路和目标,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1.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建设“实力”明光。坚持大项目带动大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持续扩大有效投资,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动能,建设“富裕”明光。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引,坚持把产业结构调整作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服务业为补充的产业协调发展格局。  

3.聚焦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美丽”明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确保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4.聚焦群众民生福祉,抓好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幸福”明光。坚持把为人民谋福祉作为政府工作的落脚点,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注重公平,千方百计满足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努力让发展更有温度、幸福更有质感。  

5.聚焦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和谐”明光。持续深化党建思维在边境管控、社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全民参与、共同治理的局面形成,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社会大局始终保持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明光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明光镇人民政府  

2.明光镇财政所  

3.明光镇农业服务中心  

4.明光镇林业服务中心  

5.明光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明光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7.明光镇村镇规划建设保护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明光镇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明光镇2019年度收入合计89,229,156.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229,156.5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202,459.58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款增加,特别是扶贫项目资金增加、边民补助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明光镇2019年度支出合计77,709,989.17元。其中:基本支出22,819,523.44元,占总支出的29.36%;项目支出54,890,465.73元,占总支出的70.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569,802.84,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明光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819,523.4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41,567.89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办公费支出明显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9.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明光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890,465.7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311,370.73,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项目资金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分别为:  

1.兑付了2019年定补、优抚等资金1,415,407.72元,兑付惠民殡葬奖补798,370.5元,兑付2019年沿边定居补助14,587,000元,兑付计划生育专项资金233,810元,兑付陡坡地治理补助1,360,000元,兑付森林管护费2,466,000元,兑付家居环境整治补助486,000元,兑付产业扶贫1,468,700元,兑付小额贷款贴息资金403,716.22元,兑付雨露计划资金538,000元,兑付建档立卡外出务工补助248,800元,兑付建档立卡外出务工交通补助41,500元,兑付危房改造补助1,121,000元等。  

 2.实施了凤凰烟区道路维修、顺龙岩子箐水库维修工程550,000元,用镇本级资金实施了麻栎完小、东营完小附属工程200,000元,实施了凤凰公墓建设100,000元,实施了2018年边转麻栎卫生所建设1,520,000元,实施了松园、中塘村内道路建设561,000元,实施了2018年松园田家庄活动场所建设400000元,实施了2018年边转自治河西片区道路建设、顺龙松山脚一、二组活动场所、自治农贸市场建设3675000元,实施了顺龙后街道路建设300,000元,实施了2019年边转东营卫生所、东营完小、凤凰村内道路、中塘白石岩村内道路、顺龙老木寨道路建设2,900,000元,实施了凤凰活动场所建设180,000元,实施了自治抵边小集镇建设1,200,000元,实施了自治涩梨树、石岭子少数民族特色村建设2,000,000元,实施了边民回流安置点、东营高楼子、坝心道路建设项目1,450,000元,实施了松园、东营、中塘社区、自治集镇、新寨子、白石岩人饮工程1,760,000元,实施了尖山脚、白沙河小桥工程200,000元,实施了传统村落保护项目234,000元,实施了松园、沙河、东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90,000元,自治新寨子美丽乡村建设项目1,000,000元,麻栎李家寨活动场所建设项目300,000元,实施了中心公墓建设项目200,000元,实施了松园田家庄、东营坝子边兴边富民建设项目2,7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明光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879,989.1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3%。与上年对比增加3,999,802.84,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854,777.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2%。主要用于政府、党委、财政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社区干部、村民小组长、下设支部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镇本级配套相关项目支出,党建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3,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边境维稳、治安管理等经费支出,以案定补镇级配套资金。  

  5.教育(类)支出1,786,6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主要用于辖区代课教师工资,学生营养餐后勤工作人员工资、中心学校开展教师培训、教务活动经费,以及中小学学校建设项目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16,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麻栎社区光伏照明科技成果推广示范项目。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51,985.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239,549.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03%。主要用于转拨上级民政、社保、财政部门拨付的定补、优抚、惠民殡葬奖补等支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统筹内外养老保险差额部分。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27,913.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主要用于社保中心人员和办公经费,单位医疗保险、大病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3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主要用于退耕还林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446,479.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9%。主要用于村镇中心人员和办公经费,转拨上级拨付的边转项目、四位一体项目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2,660,170.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7%。主要用于农业中心人员和公用经费,特色产业发展经费,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农村公益事业发展项目支出以及转拨上级拨付扶贫项目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人工影响天气镇级承担部分经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42,7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转拨上级拨付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  

  22.其他(类)支出2,7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主要用于转拨上级拨付基金类、兴边富民项目资金。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明光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50,000元,支出决算为803,615.94元,完成预算的94.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4,027.75元,完成预算的97.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9,588.19元,完成预算的93.2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在确保各项工作的正确开展,保证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有保在压的原则,统筹合理地调度资金,把有限的资金使用刀刃上,大力压缩非工资性支出,招待费进行有效压缩,节减财政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91,519.88元,下降19.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4,987.16元,下降35.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6,532.72元,下降9.1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确保各项工作的正确开展,保证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有保在压的原则,统筹合理地调度资金,把有限的资金使用刀刃上,大力压缩非工资性支出,招待费进行有效压缩,节减财政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4,027.75元,占30.37%;公务接待费支出559,588.19元,占69.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4,027.7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4,027.7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辖区开展脱贫攻坚、安全生产、汛期巡查、家居环境整治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9,588.1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59,588.1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9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9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明光镇接待辖区内纳税企业,上级部门到明光检查工作、开展相关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明光镇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94,900.3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766,191.03,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明光镇资产总额150,993,725.3元,资产净值145,318,460.07元。其中,流动资产92,762,169.56元,固定资产原值8,821,931.06元,固定资产净值4,567,403.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4,956,320.68元,无形资产原值4,453,304元,无形资产净值3,032,566.3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原值增加48,199,741.3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810,860.66元,固定资产增加109,560,在建工程增加43,279,320.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出租房屋150平方米,账面原值78,911.3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1,726.75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0993725.3      

92762169.56      

8821931.06      

3925973.33      

1281157      

      

3614800.73      

      

44956320.68      

4453304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76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76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7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 年明光镇共开展自评项目9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9个,财政预算安排8,678,900元,编制绩效目标9个。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 “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部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存在某些与自身正常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