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5-6-04_A/2016-0819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明光镇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08-18 15:5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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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明光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腾冲市明光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明光镇位于腾北边陲,是腾冲市三个边境乡镇之一。全镇国土面积698平方公里,辖9个社区171个村民小组,2015年末全镇总人口40231人,有傈僳、白、阿昌、景颇等11种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3501人,其中傈僳族2787人。主要职能包括: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明光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明光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在编实有车辆7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明光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收入合计5605.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05.6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基本收入2051.71万元,占总收入的37%,项目收入3493.62万元,占总收入的62%,基金60.35万元,占总收入的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明光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支出合计592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4.18万元,占总支出的56%;项目支出2599.75万元,占总支出的4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24.1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70.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753.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2015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结构性上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改善基础设施,保障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99.75万元。基本建设类支出24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23%其他资本性支出2359.7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0.7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明光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23.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0.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7%。主要用于镇人大、财政、税务、纪检监察、群团、党委等机构人员经费和机构日常支出。
2.国防(类)支出10.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镇内征兵及民兵训练支出。
3.公共安全(类)支出48.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主要用于镇内消防、综治维稳、司法机构聘用人员经费及明光镇边检站、派出所、交警队机构工作经费支出。
4.教育(类)支出393.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主要用于镇内代课教师、营养餐工作人员经费及幼儿园、中小学教学楼建设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0.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主要用于镇内文化干事、文化宣传员人员经费及文艺队、文艺活动开展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2.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5%,主要用于镇内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定补、城市低保、临时救助等民政补助支出,敬老院、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支出,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镇内计划生育宣传员人员经费及卫生医疗机构建设补助支出。
8.农林水(类)支出219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主要用于镇内农林水机构人员经费和办公支出,农村公益事业、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防灾减灾,抗旱,扶贫等支出。
9.交通运输(类)支出4.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镇内交管站人员经费支出。
1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镇内国土所办公经费支出。
11.住房保障(类)支出950.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主要用于镇内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住房公积金支出。
12.其他支出42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6%,主要用于兴边富民、边境转移支付项目建设支出及沿边定居补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明光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6.5万元,支出决算为172.99万元,完成预算的92.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51万元,完成预算的86.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48万元,完成预算的96.3%。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新增支出项目的审批管理,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人、车、会、话和差旅费、招待费等公共性、消费性支出,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观念,有效地减少了损失浪费。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92.57万元,下降34.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96万元,增长/下降1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3.61万元,下降41.5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51万元,占32%;公务接待费支出117.48万元,占68%。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51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5.51万元,主要用于明光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度,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7.48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7.48万元。主要用于明光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2015年共接待国内1125人次。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腾冲市明光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