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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98-0-/2022-0402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曲石镇
公开目录 乡镇信息 发布日期 2022-04-02 21: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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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石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筑牢社会治理“人和防线”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纠纷总量”的重要指示精神,腾冲市曲石镇在“十户联防”和“五步四用”人民调解工作格局的基础上,不断探索、主动谋划、创新举措,高质量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曲石派出所与曲石人民法庭建立“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联动联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法职能优势,共同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筑牢社会治理“人和防线”,携手助力曲石乡村振兴。

“枫桥经验”为引领,深化矛盾纠纷调处。曲石派出所深入推进创建新时代“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不断走深走实,与曲石人民法庭建立“庭所对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纠纷同调”的联动联调工作机制,搭建人民调解与人民法庭工作衔接联动平台,建立健全相互衔接、紧密协作、良性互动、科学高效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资源,共同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公法保障”为工作原则,全面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确保形成调解的法定效力。对于派出所难以调解的纠纷,由法庭的“驻所法官”提前介入,共同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双方定期对矛盾纠纷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究。

“信息共享”为基础,优化业务培训指导。坚持“通报及时、渠道畅通、资源共享”工作信息互通和反馈机制,实现矛盾纠纷联动联调的信息资源互通共享。根据纠纷调处、案件办理、应急处突、维稳工作等需要,在职权范围内可互相查询非涉密的相关内容信息。以实现“无缝对接”为标准,完善双方交流对接,强化各自业务培训的相互指导,通过定期指导、业务互通、现场学习等形式,规范化开展“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对已调解成功且进行司法确认的矛盾纠纷应当建立台账,实现一案一册。

“联动联调”为保障,强化突发事件处置。对辖区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案)事件,及时响应做好相关安排部署,确保实现“三个第一”,即:第一时间掌握信息、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联动联调,对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事件适时风险评估并提出相应对策。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建立联动联调工作机制,曲石人民法庭“驻所法官”诉前介入指导派出所人民调解员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形成调解协议后,由曲石法庭予以司法确认,为调解协议安上一把“法律保险锁”,赋予调解协议书强制执行力,让纠纷当事人吃下“定心丸”,实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格局,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将在“庭所对接”中切实发挥政法部门共建优势,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曲石辖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效能,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不断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