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石镇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公告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腾冲市人民政府禁火令》规定,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镇人民政府决定: 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6月15日为全镇森林草原防火期。在此期间,严禁一切火源进入林区、草原区。各社区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巡查制度,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大对违规用火行为的处罚。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向曲石镇党政办公室或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报告(电话: 5871023、5871042)。违令者,依法惩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