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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98-0/20250724-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曲石镇
公开目录 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 发布日期 2025-07-24 15: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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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集镇环境 综合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集镇管理,改善镇容镇貌,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的集镇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开展集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722日起至728日(为期7天)为公示期及商户自行整改阶段,729日起至812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后续转入常态化管理。

二、整治范围

集镇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周边、商铺集中区等公共区域。

三、整治内容

1. 清理占道经营 严禁流动摊贩占用人行横道及道路摆摊设点、禁止商铺出店经营占道堆放货物或杂物,禁止在人行横道及盲道搭建临时性建筑物,所有摊贩须进入指定区域规范经营。经许可的夜间餐饮摊点,其经营时段限定为每日19:00至次日凌晨4:00,方可在指定区域摆设经营。经营者应负责经营时段及结束后摊位周边区域的环境卫生,做到经营结束时人走场净,恢复公共空间秩序。

2. 整治乱停乱放 机动车、非机动车须停放在划定停车位内、禁止机动车上人行横道,禁止长期占用公共车位,严禁占用道路、人行道、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乱停乱放。

3. 落实门前三包”  各商户、住户严格履行门前三包制度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责任,确保门前无垃圾、无乱贴乱画、无车辆杂物堆放。(包卫生:商户需保持门前地面清洁,无垃圾、污水、油渍等,及时清理垃圾,并将垃圾放入指定垃圾桶,同时劝阻他人不要乱扔垃圾。包绿化:商户需保护门前绿化设施,如树木、花草等,不得损坏或擅自占用。不得在绿化设施上钉钉子、拉晾衣绳,也不能向绿地乱倒污水、践踏花草,及时清除杂草,发现损害行为应及时制止或举报。包秩序:商户需确保门前交通秩序井然,不得乱停车、占道经营或设置障碍。不得违法搭建建筑物,禁止店外经营、加工、乱堆乱倒、乱搭乱挂,不得使用高分贝设备招揽顾客,并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的牛皮癣广告。)

4. 拆除违规搭建 未经审批的遮阳棚、广告牌、临时性建筑物等一律限期拆除。

四、整治要求

1. 请所有商户、摊贩于2025728日前自行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的,镇政府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2. 对拒不配合、阻碍执法的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监督举报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曲石镇人民政府:0875-5871023,曲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许三智18725331092,王成斌13887810234。集镇环境关乎每位居民的生活品质,请广大商户、居民自觉遵守规定,共同维护美好家园!

特此通告。    



曲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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