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7-6/20241029-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界头镇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10-29 16:38:05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腾冲市界头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腾冲市界头镇是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所在地为腾冲市界头镇界头村大水沟1号,单位执行会计制度为政府会计制度。单位主要职能为:
1. 制定并实施本乡镇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规划,维护当地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保证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在农村的贯彻和实施。
2.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普法教育,协调派出所、司法所搞好群防群治,维护村民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构建平安和谐环境。
3. 制定并实施年度党务,行政工作计划,协调农经、农技、林业、水利、兽医、工商、供销、金融等单位间的关系,抓好本辖区内的党务、群团、广播、文化、教育、卫生、财政税收、计划生育、民政、物价、交通、劳动保障、安全、国土管理和村镇建设等工作,促进辖区内的公益事业,公共事业和社会各项工作发展。
4. 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群众的政治思想,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5. 积极培植税源,协助完成财政税收任务,搞好粮食直补工作,增加科技投入,增加农业收入,建立健全全村社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实行政务公开。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稳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着力巩固烤烟产业经济支撑作用。2023年全镇种植烤烟5.23万亩,累计收购烟叶13.22万担,实现烟叶收购总额2.37亿元,烟叶均价35.86元,实现财政税收5,216.96万元,烟农户均收入9.02万元。扎实推进核心烟区“156”示范工程建设,全年流转土地超过6万亩,实施高标准烟田建设2,200亩;投资336.5万元,建设烤房124座。烤烟基质厂和生物质燃料厂建成投产,全镇烤烟生产链条进一步完善。
着力优化农业产业规划布局。全年种植农作物43.47万亩,其中:种植粮食作物18.18万亩,种植经济作物23.98万亩,其他农作物1.31万亩;全年粮食总产量6.3万吨,油菜总产量2.49万吨,蔬菜产量2万吨;实现农业产值9.76亿元。扎实落实农业技术支持,全镇油菜同比亩均增产6.25%;推进烟粮协同发展和烟后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区玉米同比增产5.56%、大豆同比增产4.55%。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在清水河、大塘建成2个规范化林下天麻种植示范基地,在黄家寨建成1个天麻繁种基地,种植天麻1,500亩。
2.扎实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
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巩固。投资36万元,实施黄家寨、东华、新华3个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养护全镇农村公路660.08公里。投资213.21万元,建成农村饮水工程建设项目5个。投资800万元,建设清水河、中牌、界明、黄家寨高标准农田6,000亩。投资255万元,实施清水河、大塘2个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投资403万元,实施新华、张家营、新大街等8个边转项目。投资280万元,建成81座烤房;投资300万元,建成界头镇烤烟基质厂;投资360万元,建成界头镇生物质燃料加工厂。投资50万元,实施界头镇新庄社区龙上小组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乡村振兴政策措施有效实施。积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开展返贫致贫风险户动态监测和排查帮扶工作,全年共识别监测对象5户17人;推动挂钩帮扶和兜底保障措施落实,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实施政策兜底16户32人,实施公益性岗位保障24人,发放扶贫小额信贷684.6万元,贴息35.05万元;低收入人口人均年收入达2.1万元。积极打造界头镇“纸短情长”“云上高黎贡”2个乡村振兴示范点,完成界头、清水河、永胜等12个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入库,完成142宗乡村规划许可证审批。
3.深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进一步加大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着力开展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认真落实自然保护区资源监测管护措施,促进保护区与周边社区共建共管、协调发展;深入推进全镇林区联防联控,统筹力量定点设卡,严管火源进山,高黎贡山界头段连续25年未发生森林火灾;组织队伍定期开展林区巡护,实现安全风险全天候监管,严查非法入山、盗采盗猎等行为,严厉打击整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持续推进镇村林长巡林制度,全年开展巡林402次;严厉打击乱砍滥伐行为,严格实施林木采伐审批,严肃查处违规占用林地行为;扎实开展林业卫星图斑核查,全年查处违法图斑6个、林地违法案件4起;积极实施天保工程、森林抚育、荒山造林工程,全年营造林2.06万亩,兑付天保工程惠农资金377.27万元,全镇森林覆盖率达78%。
深入开展龙川江源头水系治理,实施龙川江小江界头段及31条支流河道“清河行动”,51名河长巡河3,400余次,发现并整改问题80件,“河长制”工作高效推进。实施“绿美河流”工程,积极开展龙川江水质恢复工作,开展畜禽养殖粪污整治“回头看”工作3次,严厉查处乱排污水行为,实施龙川江河道水面分段管理,推动野生渔业资源保护,打造龙川江小江界头段“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流景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机构和事业机构,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党政机构: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事业机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心、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腾冲市界头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腾冲市界头镇党委
2.腾冲市界头镇人民政府
3.腾冲市界头镇人大
4.腾冲市界头镇群团组织
5.腾冲市界头镇财政所
6.腾冲市界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腾冲市界头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腾冲市界头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9.腾冲市界头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0.腾冲市界头镇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腾冲市界头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6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不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7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不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5人(离休0人,退休45人)。
年末其他人员3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6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腾冲市界头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52,559,004.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557,492.7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11.72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47,523.04元,下降3.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1,754.95元,增长0.81%;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2,569,277.99元,下降99.94%。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补助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腾冲市界头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52,932,492.76元。其中:基本支出30,141,690.47元,占总支出的56.94%;项目支出22,790,802.29元,占总支出的43.0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902,546.32元,下降5.2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381,606.38元,下降12.69%;项目支出增加1,479,060.06元,增长6.94%;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度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接待经费报销审批程序,接待费支出减少;二是因工作重心转变,我单位2023年有新增项目,从而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腾冲市界头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141,690.4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726,362.15元,占基本支出的88.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15,328.32元,占基本支出的11.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腾冲市界头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790,802.29元。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23,112.99元;2.国防安全支出29,909元;3.公共安全支出28,100元;4.教育支出923,200元;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43,560.86元;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6,214.57元,主要用于民政、抚恤、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临时救助;7.卫生健康支出1,805,076.99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8.城乡社区支出3,499,009.62元,主要用于城乡管理事务、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9.农林水支出31,706,275.73元,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农村发展、农村综合改革、扶贫事业;10.交通运输支出60,000元;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53,000元;12.住房保障支出1,189,043元;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5,990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地质灾害、其他灾害;14.其他支出700,000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腾冲市界头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636,999.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7%。与上年相比减少2,665,338.37元,下降5.1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日常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23,112.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7%。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232,183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107,257.11元;财政事务支出200,836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9,426.92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53,409.96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29,90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其他国防动员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2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支出。
5.教育(类)支出923,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主要用于小学教育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83,200元,项目支出24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43,560.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86,214.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2%。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民政各类人员生活补助,社保部门日常公用经费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05,076.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主要用于合管办人员工资、计育员生活补助、单位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等人员经费,计划生育部门公用经费、防艾经费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03,516.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主要用于集镇规范经营环境卫生整治。
12.农林水(类)支出31,706,275.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8%。主要用于农科站、林业站、兽医站、农经站等部门人员工资、村支书、主任、村民小组长、小支部书记生活补助、公用经费、烤烟生产经费及边境转移支付等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公路养护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5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89,04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85,9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补助受灾群众生活补助。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9,600.00元,决算为255,856.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2,200.00元,决算为172,218.6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31%,完成年初预算的68.2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7,400.00元,决算为83,63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69%,完成年初预算的20.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3,6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腾冲市界头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9,600.00元,支出决算为255,856.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2,200.00元,决算为172,218.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7,400.00元,决算为83,6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执行预算管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要求,做到无公函不接待,严格按照标准、规格组织,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1.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较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动。原因是我部门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本年也无相关业务发生。
2.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52,200元,支出决算数为172,218.67元,完成预算的68.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与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动,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与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2,200元,支出决算数为172,218.67元,完成预算的68.29%。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部门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节约。
3.2023年公务接待经费支出预算为407,400元,支出决算为83,638元,完成预算的20.53%。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接待任务减少。加之我部门继续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按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7,166.31元,下降12.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867.69元,增长6.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034.00元,下降36.4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兑付上年因资金调度困难而未结清的欠款,从而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增加;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接待经费报销审批程序,严控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督导巡查组对界头镇各项工作督导检查接待支出,以及上级部门对本镇乡村振兴、安全生产、项目建设、厕所革命、疫情防控、党建等工作进行调研、指导、检查、督查、考核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腾冲市界头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8,300.02元,比上年增加2,223,848.36元,增长990.79%,主要原因是去年报表填报时取数口径有误。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构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其中办公费1,097,839.07元;印刷费74,000元;咨询费16,000;水费9,558.94元;电费82,000元;邮电费82,722.85元;差旅费27,425元;公务接待费83,638元;劳务费350,289.49元;工会经费105,60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2,218.67元;其他交通费用347,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腾冲市界头镇资产总额2,103,996,277.33元,其中,流动资产206,449,504.36元,固定资产2,303,460.6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65,908,706.63元,无形资产270,748.63元(净值),其他资产1,629,063,857.03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225,160.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6,439.84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474.3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0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8,565.3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474.3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8,474.3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