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7-6/20231029-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界头镇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10-29 08:4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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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腾冲市界头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腾冲市界头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腾冲市界头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腾冲市界头镇是一级预算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为01526087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30230152608765,财政预算代码为999001,单位所在地为腾冲市界头镇界头社区大水沟1号,单位执行会计制度为政府会计制度。单位主要职能为:
1. 制定并实施本乡镇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规划,维护当地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保证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在农村的贯彻和实施。
2.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普法教育,协调派出所、司法所搞好群防群治,维护村民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构建平安和谐环境。
3. 制定并实施年度党务,行政工作计划,协调农经、农技、林业、水利、兽医、工商、供销、金融等单位间的关系,抓好本辖区内的党务、群团、广播、文化、教育、卫生、财政税收、计划生育、民政、物价、交通、劳动保障、安全、国土管理和村镇建设等工作,促进辖区内的公益事业,公共事业和社会各项工作发展。
4. 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群众的政治思想,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5. 积极培植税源,协助完成财政税收任务,搞好粮食直补工作,增加科技投入,增加农业收入,建立健全全村社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实行政务公开。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调结构、固根本,保持农村经济平稳发展
着力优化烤烟产业,做强镇域经济支柱。2022年全镇烤烟指导性面积5.16万亩,交售12.9万担,实现烟农收入2.13亿元,财政税收4691.88万元。以烤烟产业为基础,全镇各类农业产业重新布局。2022年全镇农作物播种面积42.89万亩,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8.08万亩,经济作物播种面积23.5万亩,其它作物播种面积1.31万亩;全年粮食总产量6.21万吨,油菜总产量2.35万吨;种植万寿菊1.2万亩,鲜花总产量1.5万吨,实现产值1950万元。强化畜禽养殖规范力度,保持畜牧业良性发展。2022年全镇生猪出栏18.5万头,肉牛出栏1.86万头,羊出栏1.67万只,家禽出栏58.67万羽;实现猪肉产量1.14万吨,牛肉产量0.2万吨,羊肉产量0.04万吨,禽肉产量0.15万吨,禽蛋产量0.04万吨,水牛奶产量0.05万吨;全年实现肉类总产量1.54万吨,实现畜牧业产值5.4亿元。广泛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无害化处理畜禽1.7万头,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2.上项目、打基础,蹄疾步稳推进乡村振兴
加大项目投资力度。投资85万元,实施大塘、新华、张家营社区人饮工程项目3个;投资100万元,实施新庄、西山社区特色产业发展项目2个;投资250万元,实施永胜、新华、张家营、西山、高黎5个社区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个;投资950万元,实施界头、石墙、新华、永安、沙坝地、中心卫生院等2022年三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14个。申报了早三、东华、大营、黄家寨等18个社区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预计投资360万元。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6亿元。
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投资364.12万元,实施29条村道生命防护工程10.86公里;投资21万元,实施公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3处;投资942万元,实施“绿美公路”项目7.5公里;申报4座危桥改造项目。完成龙川江小江界头段河道治理项目投资1102万元,投资进度达76.18%。储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个,预计平整土地1.17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4.44万亩,新修机耕路50公里,排灌沟渠97.5公里,计划投资6258万元。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累计完成11868户卫生厕所改造,兑付资金581.16万元;完成永安、沙坝地、大塘、桥头、高黎5个社区省级改厕项目,实现无害化卫生公厕全覆盖,扎实开展乡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投资1560万元,实施了界头中心集镇、永胜腾泸路沿线绿化、永安、石墙、桥头氧化塘建设等村镇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极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开展返贫致贫风险户动态监测和排查帮扶工作,全年共识别监测对象15户60人;扶贫小额信贷贴息34.22万元,发放扶贫小额信贷206.5万元;年内收取防贫保险61795人,参保率达95.49%。整合资金690万元,实施了新庄社区古法手抄纸研学基地建设、传统古村落保护、手抄古纸艺术村2A级景区创建、沙坝地社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美丽村庄道路建设等项目,以“统一规划、分步推进,因地制宜、彰显特色”为思路,倾力打造界头镇“纸短情长”“云上高黎贡”2个乡村振兴示范点;申报了新庄、沙坝地社区(旅游服务中心)扶贫车间建设、氧化塘及污水管网埋设、村庄连片整治绿化、亮化等乡村振兴项目,预计投资1050万元;年内完成永乐、沙坝地、大园子等9个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全镇成立股份制合作社25个,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5个;全镇集体经济收入100万元以上的社区1个,50万元以上的社区6个,10万元至50万元的社区21个。
3.惠民生、强保障,群众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
投资1199万元,实施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学生食堂建设工程;投资170万元,实施大塘完小停车场、门卫室、道路等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投资100万元,实施中心幼儿园综合楼、足球场建设工程;投资24万元,实施桥头、新大街幼儿园改造工程;中心小学大门改造即将实施,桥头、白果、沙坝地幼儿园建设正在进行,永胜小学撤并工作圆满完成。发放2022年春秋两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218.48万元;发放“雨露计划”学生补助32.5万元。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投资193万元,在中心卫生院购买安装电子胃肠镜、公卫体检设备、体外冲击波设备等先进医疗器械,诊疗效率大幅提升;年内新招录村医7名,乡村医疗队伍进一步壮大;多渠道开展健康教育,提升全民健康意识;扎实开展计划免疫工作,儿童计划免疫实施率达100%;严格开展传染病筛查和HIV检测,全年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切实实施计划生育各项措施,2022年人口出生率4.02‰,死亡率4.49‰;全年兑付计划生育惠民资金157.77万元,收取计划生育保险27.01万元,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全镇医保参保率97.31%,全年医疗统筹支付资金4527.73万元,支付大病救助资金477.1万元,医疗救助资金181.42万元,建档立卡兜底保障资金514万元,累计救助39.49万人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认真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社会民生更有保障。2022年全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28734人,参保率95.37%;组织开展电工、畜禽养殖、钢筋工等专业技能培训12期420人次;用好用活389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就地解决部分脱贫人口就业问题,发放岗位补助资金206.16万元。扎实落实农业惠民政策,全年发放耕地力保护补贴1229.42万元,种粮补贴521.35万元,农机补贴72.99万元;加强农业保险参保力度,全年油菜投保11.07万亩,水稻投保4.15万亩,玉米投保4.72万亩,落实受灾赔偿合计240万元。发放省级冬春救灾资金10万元,收取民房保险保费81.19万元,全镇民房保险参保率达93.64%。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全年发放临时救助金84.73万元,农村低保823.04万元,城市低保11.29万元,特困供养金280.86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88.05万元,孤儿救助金13.76万元,高龄津贴84.98万元;扎实做好留守老人、儿童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务和救助工作,集中整治未成年人非法务工,打击违法婚育行为;引导婚丧嫁娶移风易俗,倡导婚育新风,全面实施火化安葬。
4.绿山水、治田园,持之以恒保护生态环境
管护好覆盖辖区的森林资源。严格落实“林长制”各项工作,建立镇村林长巡林制度,推动护林员交叉巡护;严厉打击乱砍滥伐行为,严格实施林木采伐审批,严肃查处违规占用林地行为;扎实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多渠道、多形式进行防火宣传,严管违规用火和火源入山,建设、维修防火通道7条;扎实开展林业卫星图斑核查,全年查处违法图斑34个,林地违法案件31起,林木采伐案件3起;积极实施天保工程、森林抚育、荒山造林工程,验收森林抚育项目6000亩,新抚育1000亩,兑付天保工程惠农资金377.27万元,兑付退耕还林惠农资金7.45万元,人工造林1123亩,全镇森林覆盖率达78%。加大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力度,建有1支专业管护队伍、1支专业扑火队伍,认真开展保护区生物生态资源监测管护,核查整改保护区内违法图斑1个,做好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保障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党政机构
1.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党员干部培训教育、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镇人大、政府、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经济发展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公路管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经济发展与管理、统计、农民负担监督、审计、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招商引资、搬迁安置、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等职责。
3.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残联、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管理、侨务、公租房廉租房管理、财务监督管理、会计核算、分析以及会计档案管理、其他干部业务培训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信访、维护稳定、矛盾纠纷调查排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等职责。
5.扶贫开发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及资金管理,负责精准扶贫相关工作。做好扶贫开发监测、统计和监督工作等职责,帮助建档立卡户进行开发性的生产建设。
事业机构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办农业、渔业、畜牧业、农村能源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水利事务、农业农村经济管理服务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办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实用技术培训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3.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新农村项目示范建设、村镇规划、村容镇貌、道路交通建设、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集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 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5.林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办林业、草原、湿地等基层科学技术推广,森林防火、林草和湿地保护、林草病虫害防治、林草产业管理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6.综合执法中心
主要职责: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职权,以乡镇名义在辖区内开展法律、法规、规章授权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赋权乡镇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统筹调度、指挥辖区内其他机构、派驻机构统一开展联合执法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日常有关执法活动和案件线索巡查、综合检查、投诉举报、调查取证、法律宣传等工作。承担辖区火灾扑救、综合应急救援等工作,参与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负责辖区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7.财政所
主要职责:承担镇财政预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 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等职责。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腾冲市界头镇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腾冲市界头镇党委
腾冲市界头镇人民政府
腾冲市界头镇人大
腾冲市界头镇群团组织
腾冲市界头镇财政所
腾冲市界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腾冲市界头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腾冲市界头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腾冲市界头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腾冲市界头镇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腾冲市界头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不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7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不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6人(离休0人,退休46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也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腾冲市界头镇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4,706,527.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135,737.81元,占总收入的95.3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570,789.71元,占总收入的4.7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565,986.51元,下降14.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136,776.22元,下降18.8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事业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经营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其他收入增加2,570,789.71元,增长/下降0.00%。主要原因是:一是受经济下行影响、疫情防控冲击,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缩减。二是财政拨款项目收入较上年大幅减少,财政减少了厕所革命、农危改、扶贫、道路建设等项目资金的安排,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2,844,418.3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腾冲市界头镇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5,835,039.08元。其中:基本支出34,523,296.85元,占总支出的61.83%;项目支出21,311,742.23元,占总支出的38.1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550,257.05元,下降18.3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4,161.29元,增长0.86%;项目支出减少12,844,418.34元,下降37.6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经营支出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主要原因为:一是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较上年稍有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腾冲市界头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523,296.8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455,612.58元,占基本支出的82.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67,684.27元,占基本支出的17.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腾冲市界头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311,742.23元。主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1300元;2、公共安全支出8750元;3、教育支出500000元;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2580元。主要用于民政、抚恤、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临时救助。5、卫生健康指出255169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6、城乡社区支出2088400元。主要用于城乡管理事务、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7、农林水支出14985543.23元。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农村生产发展、农村综合改革、扶贫事业。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0000元。9、灾害防御及应急管理支出800000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地质灾害、其他灾害。9、其他支出160000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腾冲市界头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302,337.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67%。与上年相比减少14,979,959.82元,下降22.26%,主要原因为:日常公用经费压减,工作重心转变,减少了项目资金的安排。一是人员经费增加841727.2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80336.5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161390.7元;二是公用经费减少2331867.23元,其中主要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316958.23元。资本性支出减少14909元。三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3489819.8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75,996.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5%。人大事务361199.7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7578331.2元,财政事务554981.92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14983.85元,组织事务165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8,7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支基层司法业务以案定补。
5.教育(类)支出895,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主要用于小学教育基本支出395200元,项目支出350000元;初中教育项目支出15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97,008.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的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82,413.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民政各类人员生活补助,社保部门日常公用经费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89,030.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合管办人员工资、计育员生活补助、单位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等人员经费,计划生育部门公用经费、防艾经费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266,45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集镇规范经营环境卫生整治。
12.农林水(类)支出32,195,634.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5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于农科站、林业站、兽医站、农经站等部门人员工资、村支书、主任、村民小组长、小支部书记生活补助、公用经费、烤烟生产经费及边境转移支付等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51,8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补助受灾群众生活补助。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0000元元,支出决算为293,022.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1,350.9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5.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1,67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4.9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1,67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腾冲市界头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0000元,支出决算为293,022.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1,350.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1,67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3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节约;二是接待任务减少。加之我部门继续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按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13,002.66元,下降42.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1,339.66元,下降33.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1,663.00元,下降5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无相关费用发生。压缩公车运行维护费,奉行节约理念,爱护公车,尽量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用;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控接待费支出。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量入为出的原则,我单位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工作长效机制,严格开支公务活动范围和标准、严格把关接待费报销审批程序,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格监督问责,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以实际行动遏制“舌尖上的浪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督导巡查组对界头镇各项工作督导检查接待支出,以及上级部门对本镇乡村振兴、安全生产、项目建设、厕所革命、疫情防控、党建等工作进行调研、指导、检查、督查、考核等公务活动的相关接待费用。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腾冲市界头镇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451.66元,比上年减少4,618,569.53元,下降95.37%,主要原因分析经济下行,资金调度困难,运转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腾冲市界头镇部门资产总额2,057,771,116.86元,其中,流动资产206,807,845.96元,固定资产8,395,608.1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16,618,345.41元,无形资产426,587.00元,其他资产1625522730.39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18679491.4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1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057,771,116.86 | 206,807,845.96 | 8,395,608.10 | 3745192.08 | 1336734.22 | 0 | 3313681.8 | 0 | 216,618,345.41 | 426,587.00 | 1625522730.39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94.9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54.9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94.9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界头镇共开展自评项目3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2个,财政预算安排17620000元,编制绩效目标32个,其中:重点项目32个,财政预算安排17620000元,编制绩效目标32个。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