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20230815-00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发布日期 | 2023-06-07 16:1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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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脱贫攻坚期结束,建档立卡户是否还享受医保扶贫政策?
答:保持医疗保障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巩固拓展保障对象范围,优化调整脱贫攻坚期内医保扶贫措施,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医保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
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期保障的是哪些人群?主要解决什么问题?
答:根据《关于印发保山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医保〔2021〕54 号)相关规定。保障对象范围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简称“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及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由国家明确的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简称“农村低收入人口”)。努力让农村低收入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尽量少生病,有效防止因病返贫致贫。
3.目前,农村低收入人口能够享受哪些医保报销待遇?
答:(1)农村低收入人口实施基本医保公平普惠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总体稳定70%左右。
(2)农村低收入人口较普通参保人大病保险起付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2022年底前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户,2021年-2023年保持大病保险倾斜政策稳定。
(3)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在年度医疗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不低于70%。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户,2021年-2023年保持医疗救助政策稳定,2023年后逐步调整。具有多重身份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按照就高原则给予医疗救助。农村低收入人口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保障后,住院产生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
4.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需要个人缴费吗?国家有补助吗?
答:云南省对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按照每人每年180元标准,由医疗救助给予定额资助参保。过渡期内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户,资助参保标准从2022年至2025年逐年下调,具体标准为2022年135元,2023年90元,2024年45元,到2025年按标准退出,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具有多重身份的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按照就高原则给予资助参保。对低保人员给予120元定额资助,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
5.新增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能享受困难人群的医保待遇吗?
答:新增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只需将相关材料提供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完成登记和信息标识,如还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及时缴纳保费后(新识别农村低收入人口不受参保截止期限制),就可以正常享受农村低收入人口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