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2022-0401005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发布日期 | 2022-04-01 11:17:16 |
文号 | 浏览量 |
新政策!调整卡户待遇,农村低收入人口报销比例提高....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腾冲市医疗保障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腾冲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该方案中对于参保资助政策和待遇保障政策两项做出了重大调整,包括救助对象的增加,执行统一待遇保障政策,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等。
具体新旧政策对比如下:
1. 保障对象范围
原政策: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现政策: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
2. 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
原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每人每年180元标准资助参保
现政策:过渡期内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户(脱贫稳定户),资助参保标准逐年下调,具体标准为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135元,2024年90元,2025年45元,到2026年按标准退出,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缴纳2023年及以后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每人每年180元标准,由医疗救助给予定额资助参保。
3. 基本医疗保险
原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般诊疗费由医保全额报销,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报销限额较普通人群提高5个百分点,特慢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起付线减半,县域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生育保险住院按健康扶贫30条执行等政策。
现政策: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实行公平普惠保障,执行统一的待遇保障政策。
4. 大病保险
原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实行倾斜,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
现政策:农村低收入人口较普通参保人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2022年底前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脱贫稳定户2021年-2023年执行农村低收入人口大病保险倾斜政策,2023年后逐步调整。
5. 医疗救助
原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医疗救助报销到90%。对实际报销比例达不到90%和个人年度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仍然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进行兜底保障。
现政策:
(1)农村低收入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不含住院起付线)按70%的比例救助,年度累计封顶线50000元。脱贫稳定户2021年-2023年执行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救助政策,2023年后根据国家、省、保山市政策逐步调整。
(2)特困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不含住院起付线)整额救助。
(3)低保对象和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不含住院起付线)按70%的比例救助,年度累计封顶线50000元。
(4)救助对象患22种重特大疾病年度累计封顶线提高到100000元,其中患重性精神病按90%的比例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