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0-3/20230728-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发布日期 | 2023-07-28 16:41:47 |
文号 | 浏览量 |
2023年7月18日,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在云南腾冲驼峰机场行李分拣区查获一批无中文标识的预包装液体食品,其中有588瓶为瓶身标有“MARTELL COGNAC FONDEE EN 1715 XO EXTRA OLD COGNAC”等英文字母的玻璃瓶预包装液体食品,另有两捆共49个印有“MARTELL COGNAC FONDEE EN 1715 XO”等英文字母的瓦楞纸包装纸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四)项之规定,本局依法扣押了上述物品。
经调查证实:该批无中文标识的预包装液体食品是由货车运至云南腾冲驼峰机场准备装机托运至深圳机场由收货人自行提货的,具体目的地不明。本局自扣押该批货物后,根据物流货运公司提供的托运人及收货人的电话号码,无法联系到发货人及货主,被扣押的物品无人认领。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和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街道下绮罗上去邮电小区121号)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人认领,本局将视上述物品为无主财物,并将依法对上述扣押涉案物品进行处理,且不免除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