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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01-9/20230704-00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涉农补贴 发布日期 2023-07-04 18: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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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腾冲市财政局关于兑付2023年农牧民补助奖励资金的通知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腾冲市财政局

关于兑付2023农牧民补助奖励资金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财农〔2021197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2280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23年农牧民(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继续推行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引导农牧民合理配置载畜量,科学利用天然草原,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快草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牛羊生产高质高效发展;稳步提升农牧民收入水平和改善生活条件,推动牧区生产生活生态互促共赢,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生态文明、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补贴对象及兑付方式

(一)补助奖励对象

补助奖励对象为承包草原,承担禁牧和草畜平衡任务,并履行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农牧民。

(二)补助奖励标准

1.禁牧补贴为每亩7.5元。

2.草畜平衡奖励为每亩2.5元。

(三)补贴兑付

各乡镇(街道)按照补贴标准、补贴面积及时将补贴数据录入云南省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系统,经公示无误后报财政局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到户。

(四)实施进度安排

20236月完成农牧民信息采集核实;7-8月完成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数据录入和审核;12月以前完成奖补资金兑付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奖信息管理平台录入,注意两个系统数据的一致性。

三、资金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的组织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云财规〔202222)、《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方案》(云财农〔2022148)等文件规定,会同财政、社保、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纳入一卡通平台管理,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有关要求

(一)保持稳定,强化预期。保持政策目标、实施范围、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四稳定,坚持牧区生产生活生态协同发展,以农牧民补助奖励为主要实施内容,确保政策实施的连续性,稳定农牧民的政策预期。

(二)各乡镇(街道)做好补贴资金管理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健全完善补贴底册,实现补贴信息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补贴政策宣传、监督检查。

(三)各乡镇(街道)要做好宣传工作,主动与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做好解释工作,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确保2023年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附件:腾冲市2023年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资金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