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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01-9/20240607-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涉农补贴 发布日期 2024-06-07 10: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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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项目公示

腾冲市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项目公示

 

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下达我市85万元,根据《云南省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云财农﹝2021﹞2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54号 市农业农村局在对全市生猪养殖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结合实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与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并报腾冲市人民政府后,将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如下:

一、扶持内容:以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建设、种猪引进、生产设施采购安装和养殖粪污处理为重点,扶持6个适度生猪规模养殖场建猪舍952平方米引种119、产床34套、保育床36套、粪污收集池730立方米、堆粪场80平方米、排污管道560米,扶持腾冲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维修改造

二、扶持对象:腾冲市界头镇肥猪阁家庭农场、腾冲市界头镇冯啟会养殖场等7个规模猪场和腾冲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资金使用及补助标准

资金使用:总投资140.48万元,资金筹措及来源为:财政专项补助资金85万元,项目业主自筹55.48万元。

财政资金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支持猪舍建设23.8万元,占财政资金总额的28%;支持良种引进11.9万元,占财政资金总额的14%;支持安装母猪产床和保育床12.2万元,占财政资金总额的14.4%;支持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建设29.1万元,占财政资金总额的34.2%;支持防疫检疫8万元,占财政资金总额的9.4%

财政资金具体补助标准为:

(1)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猪舍建设改建猪舍952平方米,补助标准250元/平方米,计资金23.8万元。

(2)引种:良种引进119头,补助标准2000元/头,资金11.9万元。

3安装母猪产床和保育床安装产床34套,补助标准2000元/安装保育床36头,补助标准1500元/套,两项资金12.2万元。

4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处理池730立方米,补助标准300元/立方米;堆粪池80平方米,补助标准200元/方米;排污管道560米,补助标准100元/米,三项资金29.1万元。

5防疫检疫腾冲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维修改造资金8万元。

四、公示时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467日—15日)

五、监督举报电话:项目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5—5168714(市财政局)、0875—5189128(市农业农村局)。

以上项目实施内容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审查备案。

附件:1.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资金项目分配计划表

     2.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项目实施方案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202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