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03-5/20250120-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税务局 |
公开目录 | 应急处置 | 发布日期 | 2025-01-20 15:49:02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提高重大涉税舆情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保证事件得到快速、有序、稳妥处置,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创造税收工作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为目的,突出针对性、权威性和导向性,积极应对,妥善处置,最大程度地避免、减少和消除重大涉税舆情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
二、组织体系职责
(一)市局涉税舆情管理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并部署舆情的调查、收集、会商、研判、协调、回应和评估工作,审核新闻发布内容、口径和形式,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二)市局涉税舆情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传达市局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做好舆情调查过程的协调应对,信息发布资料的收集汇总,新闻媒体采访的组织安排,并与相关市局机关各部门会商,共同分析研判舆情,及时向市局领导小组提供处置建议方案。
三、应急处置程序
本预案所称重大涉税舆情事件,是指在全市税务系统工作职能范围内发生的不可预测的并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及时澄清、化解的舆情事件。
(一)发生重大涉税舆情事件时,市局舆情办及时作出反应,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初步组织调查分析,掌握事件缘由并迅速向市局领导小组报告。
(二)市局领导小组接到重大涉税舆情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性质和发展状况,研究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向保山市局和市委市政府汇报,请示给予工作指导和帮助。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市局舆情办迅速召集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调查,全面掌握情况,收集事件图片和音像资料等,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事件性质、活跃程度、规模状况和公众关注焦点,由相关职能股室提出处置方案,经市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迅速调集资源和力量妥善应对。
(四)在舆情事件处置的同时,要及时做好新闻发布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密切配合,由市局机关相关部门及时提供新闻发布内容,市局舆情办收集整理并根据情况拟定发布形式后,报市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统一对外答复口径,确定新闻发言人。对需要实施新闻发布的舆情事件,市局舆情办按照市局领导小组审定的发布方案,迅速组织实施新闻发布,确保以最快的速度发布权威消息,澄清事实,主动引导平衡舆论。
新闻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和地点、规模程度、影响损失、应急处置情况、恢复状态等。
新闻发布形式包括:借助重点网站和热点论坛、本地重要报纸、广播和电视等媒体刊播,邀请新闻媒体和记者召开信息通报会和新闻发布会等。
(五)市局舆情办要同时做好新闻媒体采访的受理安排,与市局机关相关部门协商拟定新闻报道通稿,经市局领导小组审定后提供于新闻媒体,并认真做好现场采访的组织、安排和引导工作。
(六)对于严重失实并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舆情事件,要在发布新闻澄清事实的基础上,市局舆情办和市局机关相关部门在市局领导小组的带领下,迅速与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和电视广播、网络论坛等媒体沟通联系,争取工作支持,从源头控制舆情进一步传播和蔓延,最大限度减少负面影响。
(七)对于经过调查情况属实的负面舆情,在主动引导和平衡舆论的基础上,市局舆情办及时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方案,经市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实施,以及时化解舆情不良影响,有效修复政府公信力,促使舆情平稳平息。
(八)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市局舆情办要进一步加强舆情监测力度,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确保第一时间掌握事态详情。如事件发展有扩大趋势和迹象,要及时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分析问题,拟定对策,报经市局领导小组同意后,迅速调整完善应急处置措施,以有效化解矛盾、处置舆情。
(九)重大涉税舆情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市局舆情办根据相关舆论报道及事件信息情况,提请市局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应急预案。同时,按照市局领导小组指示,组织开展应急处置过程的总结评估、情况通报,并及时上报保山市局和市委市政府。
保山市局、市委市政府要求本局立即执行和处理的重大舆情事件,以及突发公共事件中涉及税务工作职能并需要进行处置的舆情事件,参照上述程序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