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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48-9/20240318-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商务局
公开目录 国内贸易 发布日期 2024-03-18 10: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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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省级促消费活动项目的通告

腾冲市商务局

关于申报2024年省级促消费活动项目的通

各行业协会、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商务厅通知,今年将在全省开展促消费竞赛、举办彩云购物节和组织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地区促消费活动。请有条件、有意愿承办腾冲口岸特色消费城市培育建设地区促消费活动的协会、企事业单位,按照省商务厅文件要求,于3月24日前向腾冲市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过时不再受理。经腾冲市商务局审核后,逐级向上推荐。

 

附件:云南省商务厅关于申报2024年省级促消费活动项目的通知

 

 

腾冲市商务局

2024年3月18日

 

联系人:李自生,联系电话:0875-5187699。

 

附件: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申报2024年省级促消费活动项目的通知

各州、市商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充分激发各领域促进消费增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更好发挥消费对全省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省商务厅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省级促消费活动,现将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组织全省批零住餐企业(单位)围绕传统消费和绿色消费、健康消费、数字消费等新型消费开展促消费竞赛;

(二)举办2024年云南省彩云购物节;

(三)支持云南省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地区(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瑞丽市、景洪市、腾冲市)开展重点促消费活动。

二、支持对象

促消费竞赛的支持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批零住餐企业、个体、产业活动单位;承办云南省彩云购物节、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地区促消费活动的支持对象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

三、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促消费竞赛。对2024年3-6月累计零售额同比增量达3300万元以上(含3300万元)且符合条件的批零住餐企业(单位),根据全省排名情况择优确定支持名单,按增量的0.15%支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承办云南省彩云购物节、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地区的促消费活动。根据验收认定的项目实施主体投入且符合支持内容的实际发生金额给予承办主体补助,包括场地租赁、现场搭建、设备租赁、宣传推广等直接投入活动保障的费用,不包括折扣、满减、线上佣金、购买流量等支出。承办云南省彩云购物节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承办消费中心城市(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培育建设地区促消费活动的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承办口岸特色消费城市(瑞丽市、景洪市、腾冲市)培育建设地区促消费活动的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

四、项目实施期限

促消费竞赛项目实施期限为2024年3月至6月;承办云南省彩云购物节、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地区的促消费活动项目实施期限为2024年6月至9月。

五、申报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在云南省内依法登记,申报项目实施地在云南省内。同一申报主体本年度内已享受过省级促消费活动资金扶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主体需规范经营、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近三年来无严重失信行为、无失信记录、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3.申报主体应承诺提交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企业(单位)不予支持,并视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4.除以上条件外,云南省彩云购物节、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地区的促消费活动的申报单位还需具备相应的商贸流通企业组织动员能力、媒体协调能力、活动启动仪式承办能力、安全生产保障处置能力等。

(二)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电子版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提交,纸质版报属地州市商务局。具体要求如下:

1.促消费竞赛

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承诺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企业(单位)缴税证明;能够证明零售数据真实性的其他凭证资料。

2.承办云南省彩云购物节、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地区的促消费活动

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承诺书;“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企业(单位)缴税证明;活动基本情况;活动实施方案或执行方案;活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过往举办促消费活动的典型案例材料等。

(三)申报方式

所有项目均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申报,并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州市商务局组织企业(单位)申报并审核。

(四)申报时间

促消费竞赛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前;承办云南省彩云购物节、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地区的促消费活动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前。

六、项目审核及组织实施

(一)促消费竞赛

1.州市审核。各州市商务局负责对企业(单位)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审核,并充分征求州市统计、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意见,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行文报送,并附审核汇总表(附件3)。

2.省级复审。省商务厅组织复审,对数据进行核验。

3.企业公示及资金拨付。拟支持企业(单位)在“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二)承办云南省彩云购物节、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地区的促消费活动

1.州市审核。各州市商务局对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审核,并充分征求州市统计、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意见,将符合条件的项目行文报送。

2.省级复审。省商务厅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打分,按程序评选拟支持项目实施单位。

3.项目公示及实施。拟支持项目经“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省商务厅向相关州市下达项目及绩效目标,其中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地区的促消费活动项目由州市商务局组织承办主体实施。

4.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完毕,省商务厅组织第三方机构验收。项目实施主体应按要求提供相应台账和资料。验收通过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七、其他事宜

(一)各州市商务局要高度重视,强化省级促消费活动宣传与解读,广泛动员辖区内企业(单位)加大促消费活动力度,积极争取申报项目,严格网上平台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申报单位填报项目申报材料不得缺项漏填,逾期不再受理。

(二)本通知由云南省商务厅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云南省彩云购物节/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地区促消费活动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

 

 

云南省商务厅

2024年3月8日

 

 

 

 

 

 

 

 

 

 

 

 

 

 

附件1

2024年云南省彩云购物节/消费中心城市

培育建设地区促消费活动项目

补助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所属行业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项目联系人


手机号码及邮箱


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注册资本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举办


三、申报补助金额

万元

项目实施方案简要概述300左右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总体思路;活动内容(需说明活动期间共组织的促消费活动场次及具体活动内容,可附文详细说明);宣传方案;安全生产预案等内容。

、申报项目投资情况

投资额(费用额)

不包括折扣、满减、线上佣金、购买流量等支出。)

资金来源

(本次申请的支持资金不能列入资金来源)

自筹


银行贷款


其他


合计


、申请承诺

我单位自愿申报2024云南省彩云购物节/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地区促消费活动项目补,郑重承诺:

一、按照规定申报材料,并对所有材料(包括文字、文件、数据、图片、合同、凭证及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

二、本单位达到项目资金申报条件。如弄虚作假、恶意骗取财政补助资金,一经查实立即退回补助资金,3年内不得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涉嫌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未发生偷逃税、拖欠职工工资及欠缴社会保险费、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

 四、本单位按相关要求,强化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制定项目活动安全生产预案,组织必要的人员及力量,严防哄抢、踩踏等恶性事故发生,自觉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活动全过程。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资金情况
(万元)

金额

万元

总体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