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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0-7/20231229-00003 发布机构 腾冲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2-29 14: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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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考办2024年度考试工作安排,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工作定于2024年1月5日开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为确保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

一、报名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为2024年1月5日,截止时间为1月26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缴费成功的人员,不能参加本年度考试。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考试报名→选择报考省份→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生成报名注册号→进行网上缴费→报名结束。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五年制大专在读生最高学历认定为初中毕业,不符合报名条件。

(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四)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六)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特别提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考生只能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报名,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申请办理合格证书时需要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户籍证明或居住地证明。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为腾冲的考生原则上不得到德宏或其他州市参加考试。

四、收费标准

(一)按照《云南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云价收费函〔2016〕46号)精神,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为56元/科。

(二)高级资格考试免收报名费。

五、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4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六、准考证打印

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将于2024年4月17日前,另行公布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日期。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报名网站在考试前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5月18日至22日,共10个批次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8日至22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4年5月18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八、资格审核

为认真落实政务服务“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要求,云南省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的资格审核分为系统审核和考后审核两个阶段。系统审核阶段,报名所在州(市)、县级财政部门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将在报考人员报名缴费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已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如报名条件不符合要求,将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并对报名费进行原渠道退还,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后审核阶段,数据比对合格且当年考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在当年考试成绩合格公布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考后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中:

(一)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报名时符合报名条件,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应在当年度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后,在云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上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或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扫描件进行考后审核确认,由各地州(市)、县级财政部门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相关审核工作。

(三)报名时符合报名条件,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应在当年度考试成绩合格后,在云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上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会计工作证明、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扫描件进行考后审核确认,由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会计服务中心负责(昆明市华山南路130号3015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3957215、63956047)审核工作。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且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共同确定省内合格标准,将另行通知。

九、相关注意事项

(一)鉴于各州(市)、县级报名点设置、证书发放等事项均由州(市)、县财政部门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请报考人员务必关注州(市)级财政部门网站公告。

(二)2024年初、高级会计资格证书印制采用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的照片,照片应为近期1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人像清晰自然。报考人员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报名时,可以用手机自拍上传背景为白色的免冠照片,系统编辑处理照片需要时间,请报考人员耐心等待。

(三)报考人员应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或到州(市)、县级财政部门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所设服务点报名,委托培训学校、授课教师等代办报名手续产生的信息差错、信息泄露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网上支付”须知

1.报考人员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

2.如果因上网条件或网络传输等原因造成支付速度慢,请报考人员耐心等待,尽量不要重复点击。

3.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请不要立即关闭浏览器支付页面,大约5秒种后,系统会自动提示“支付成功”。

4.请报考人员使用IE8以上浏览器进行支付,支付成功后,如果由于网络、机器等原因系统未提示“支付成功”,系统后台会及时对账,请报考人员于次日注意查看自己的缴费状态。

(五)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及支付成功后,可重新登录系统查看报名状态是否显示“报名成功”字样,请报考人员在本人完成网上报名及支付成功操作后,等待5个工作日后,查阅最终是否报名成功,应重新登录系统查看报名状态是否显示“报名成功”,如显示“报名成功”,请在PC端打印“报名回执表”或移动端截取“报名成功”界面备查;如显示“审核不通过”,请注意查收原渠道退还的报名费。

(六)请考生务必关注腾冲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有关发票开具、证书发放等通知公告。考生所填联系电话必保证在未来两年内可以联系到考生本人。

(七)考生缴费咨询电话:0875-5182173。

(八)省会计考办咨询电话:0871-63645185、63957215。

(九)各州(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昆明市:0871-64198857、64105559、64108603

昭通市:0878-3122848、2158811

曲靖市:0874-3115979 玉溪市:0877-2022949

保山市:0875-2216442 楚雄州:0878-3123668

红河州:0873-3732526 文山州:0876-2185123

普洱市:0879-2165936 西双版纳州:0691-2122459

大理市:0872-2316229 德宏州:0692-2121334

丽江市:0888-5161476 怒江州:0886-3623090

迪庆州:0887-8222038 临沧市:0883-2147833、2147832

特此公告。



                                                                    腾冲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