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0-7/20230616-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6-16 09:53:31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发布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仔细阅读。
一、资格审核时间
根据财政部统一安排和部署,云南省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审核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至7月7日。成绩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的工作日进行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将无法正常办理证书,只能按照证书补申领程序办理证书且办理周期较长。
在此次资格审核期间,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向报名所在地州(市)财政部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书面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仅向考生提供明细分值。同时,2021年度、2022年度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资格审核的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申请证书补申领。
二、资格审核流程
2023年度初级资格审核实行网上资格审核,操作流程如下:
(一)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审核时间内登录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会计管理”页面,点击“会计考试→证书申领”,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页面。
(二)申请人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及验证码后,登录系统后自动校验申请人证书级别,进入证书或合格成绩单申领页面。
(三)申请人填写证书或合格成绩单申请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信息填报完整后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四)各州(市)财政部门管理人员对申请人的上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确认。审核时间到期后,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将关闭证书申领系统,统计审核通过人员,按时上报财政部考试管理机构制作证书。
(五)初级资格证书到达我省后,省会计考办将证书分类整理,负责将资格证书分发至各州(市)。
(六)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人,可通过证书申领系统下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信息表》,同时,需关注各州(市)财政局发布的领证通知。须在各州(市)规定的领证日期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初级资格证书。
(七)上传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高中及以上全日制/非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
3.证书申请表内其他信息内容要求需上传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注:文件格式为jpg格式,不得大于200KB。申请人须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利用虚假材料取得的证书无效,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申请人责任。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证书申领所需上传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1.近期白底个人标准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格式,不得大于20KB,证件照上传前请下载并使用“照片处理工具”进行验证。不得使用生活照或手机自拍照。
2.工作证明或户口簿、长期居住地证明。
3.资格审核所需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4.所有需要上传的证明文件(材料)建议使用扫描仪扫描,再使用图片处理工具压缩到200KB以下。图片要求满图满框且内容清晰可见。
5.建议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证明文件(材料)均在电脑上进行操作。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根据《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所有合格人员自2024年起每年应完成90学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并在云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四、各州(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昆明市:0871-64108603、64103330。
昭通市:0870-2158811。
曲靖市:0874-3115979。
玉溪市:0877-2025007、2022949。
保山市:0875-2216442。隆阳区:0875-2218031。施甸县:0875-8121269。腾冲市:0875-5182173。龙陵县:0875-6127748。昌宁县:0875-7130290。
楚雄州:0878-3122848、3123668。
红河州:0873-3732526。
文山州:0876-2185123。
普洱市:0879-2165936。
西双版纳州:0691-2122459。
大理州:0872-2316229。
德宏州:0692-2121334。
丽江市:0888-5161476。
怒江州:0886-3623090。
迪庆州:0887-8222038。
临沧市:0883-2147832、2147833。
附件:1.《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操作说明书》
2.《关于开展腾冲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3.《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常见问题解答》
腾冲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前置条件:财政部合格人员数据到达我省后,省级管理人员将数据导入本系统,并设置好发证申领时间节点后考生即可登录系统进行证书申领操作。
1.考生登录云南省会计行业网点击“证书申领”,进入证书申领登录页面。
2.进入页面后,进行登录,如果已采集人员使用采集时的证件号码+密码登录,未采集人员先进行注册操作后进入系统。
3.登录系统后,系统会根据当年登录考生的信息指引证书申领,入下图,如果考生有初级证书申领数据则点击“初级证书申领”进入阅读须知页面。
4.阅读申领须知后,点击同意进入信息填写页面。(注:已采集考生会将已采集的信息展示在信息填写页面,考生可以自行修改已变动的信息),考生根据页面展示信息进行填写,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证书申领审核。
5.考生点击“提交”系统告知证书申领审核状态在“审核中”,考生可以点击“修改”对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6.区县级管理员【初审:管理员登录云南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进入系统后在证书管理模块中点击“证书审理审核”。进入待审核列表
7.进入审核页面后,管理员根据信息真实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市级管理员即可在证书审核中看到初审通过状态的考生。
8.市级管理员登录系统,进行审核:
9.点击“终审”按钮,进入审核页面。市级终审通过后考生即可在申领页面看到审核结果,并可以打印 “合格人员登记表”。如果审核不通过,考生需要重新提交申请,走区县初审-市级终审流程。
10、考生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打印“合格人员登记表”。
至此证书申领完成,中级操作流程与初级一致。高级资格审查信息填写与初级基本相似,审核由省级管理部门直接审核。
附件2:
关于开展腾冲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各会计人员: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19﹞28号)要求,现在腾冲市范围内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请各用人单位认真组织所属会计人员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便利;各会计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确保我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完成。
一、采集对象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及正高级)资格的人员;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是指从事下列会计工作岗位的人员:
1.出纳;
2.稽核;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三)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原则。在岗在职会计人员请按工作单位属地选择所属行政区划。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户籍所在地选择行政区划。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校学生按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
二、采集时间
集中采集阶段:2019年5月8日至6月20日。集中采集结束后,会计人员可根据个人信息变化,对信息进行更新。
长期采集阶段:集中采集阶段后,新增会计人员应在从事会计工作30天内注册登录填报个人信息,进行采集。
三、采集方式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由会计人员自行在网上填报(或修改)并上传相关资料,腾冲市财政局会计股审核通过。如非必要,无需现场办理。
(一)会计人员自行填报。会计人员直接登陆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按附件《云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操作手册》所示进行操作。
(二)财政部门审核通过。腾冲市财政局会计股将对腾冲市范围内所属的会计人员信息进行审核。会计人员应关注系统审核情况,对于审核不通过的,需根据系统提示的原因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申报。
四、有关要求
(一)、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内容是按照全国会计人员管理要求列示的基本信息,请填写时务必真实、准确、有奖。信息采集完毕后如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请及时登录系统进行更新,以免影响办理会计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师评审、会计人才选拨、继续教育学习和注册登记、诚信档案等相关业务。
(二)、会计人员在完成信息采集后应当按照《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云财规﹝2019﹞1号)的要求,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的准备工作。
五、其他事项
请各会计人员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并请关注腾冲市人民政府网站及腾冲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腾冲市财政局将通过腾冲市人民政府网站及腾冲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包括会计专业资格考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方面的各类通知公告。
腾冲市财政局将在未来三周内发布有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通知。
如有不明之处,可向腾冲市财政局会计股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875-5182173。腾冲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腾冲财政。
腾冲市财政局
2019年5月28日
附件3: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常见问题解答
各用人单位,各会计人员:
从近一段时间以来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情况来看,广大会计人员在录入自己信息时发生了许多错误,导致很多会计人员的信息未通过审核。为提高信息采集的效率,财政局挑选了几个比较常见的错误,将其通知给大家。
一、未按系统要求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扫描件/相片传到指定位置(如下图)。
在信息采集系统中每一个证件都有指定的上传位置,如身份证有正面(有相片及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和反面(有国徽及有效期)之分,应按系统要求将正面和反面上传至正确的位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毕业证、学位证也有指定位置。如上传错误,将不能通过审核。
二、所上传的图片方向不正确。
所需要上传的各类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证明)扫描件在使用Windows系统自带的看图工作打开后显示如图例一所示为正确方向,如图例二、图例三、图例四所示为错误方向。方向错误将不能通过审核。
图例一:
图例二:
图例三:
图例四:
三、上传证件内容不正确。
有会计人员在上传工作证明时未使用系统所要求的模板,而是上传了所在单位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还有会计人员在上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上传的图片为图例五,而正确的上传内容应为图例六。内容上传错误将不能通过审核。
图例五:
图例六:
特别说明的是图例六中管理号就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证书号。
部份老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不与个人信息在同一页,需要进行拼图处理后再上传,如图例七。
图例七:
四、工作证明未注明所从事的会计工作或使用印章不正确。
有会计人员所上传的工作证明中未注明自己所从事的会计工作,或所注明的会计工作与自己所填的会计工作岗位不一致;还有会计人员注明从事多个会计工作,但其中就包含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相容岗位。这些错误将不能通过审核。建议只选择一个工作岗位。
在工作证明上加盖印章时应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而不能加盖其他行政章或是财务章。如未加盖公章将不能通过审核。
五、开始工作时间早于全日制毕业时间。
根据人社部和教育部的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实习、见习或是勤工俭学不能记入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工龄的计算应从其毕业后开始工作之日起计算。
六、2008年(含)后的党校毕业证书记不入学历。
中央出台过规定,自2008年起党校毕业的学生不再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其颁发的毕业证不再作为毕业学生的学历证明文件。
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作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传。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图例八)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都是证明会计人员能力的证明文件,但在会计人员管理体系中这两个证书分属不同的范畴,不是同一类型的证明文件。此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要求上传的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上传的是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将不通过审核。
图例八:
此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没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又非在职在岗的人员是不需要进行信息采集。
特别说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作为持证人员会计工作能力的证明文件之一在现阶段仍然有效,但不作为会计人员上岗必备条件。
八、户口簿上传
需要扫描上传户口簿时需要先分别扫描户口簿首页(有户主姓名及家庭地址)(图例九)及个人信息的一页(图例十),然后使用图片处理工具进行拼图(图例十一)后再上传。
图例九:
图例十:
图例十一:
九、其他错误。
在审核过程中还发现部份会计人员所录入的信息如证书编号、组织机构代码、毕业时间与所上传的材料不一致,漏填或误填单位类型等错误,而这些错误将导致相关人员的信息不能通过审核。
(一)工作单位类型。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可以通过查看本单位法人证书明确单位类型。对名称中含有“公司”字样的单位,其类型为上市公司-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非国有控股、非上市公司-国有公司(企业)或非上市公司-非国有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认定为非上市公司-非国有公司(企业)。协会、宗教团体等不以营利为目的成立的组织其类型为民间非营利组织。民主党派等团体为其他组织。工作单位类型为“无”的表示会计人员没有工作单位。
特殊说明的是腾冲市现尚无任何企业属于上市公司,包含四大商业银行、中石油、中石化等公司。四大商业银行、中石油、中石化等公司驻腾的机构仅为支行或子(分)公司,并未取得独立上市的资格。
(二)会计行政职务与对应的工作岗位。一般会计人员包含出纳,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稽核,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总账,会计机构内档案管理等工作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包含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及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其他一般是指从事会计人员培训、会计法律法规制订等岗位的会计人员。
(三)毕业证及学位证。个人信息中毕业信息以毕业证所记载的信息为准,毕业学校名称有公章的以公章内容为准,无公章的以证书上印刷的全称为准。毕业时间一般以发证日期为准,如发证日期早于证书上所记载的在校学习日期,则以证书记载的在校学习日期为准。例:某会计人员毕业证的发证日期为2000年5月,毕业证记载的在校学习日期为1996年9月至2000年7月,则该会计人员实际毕业时间应为2000年7月。
图例十二:
个人信息中选择了“双学位”的,学位如图例十二所示有“双学位”字样的只需要上传学位证,如学位证分为第一学位及第二学位的,如图例十三及图例十四则需要将第一学位和第二学位分别扫描,再进行拼图处理如图例十五再上传。
图例十三:
图例十四:
图例十五:
(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从1992年开始通过考试取得,不再通过评审等方式取得。
(五)所有证件含单位工作证明应使用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的图片应做到满图满框且清晰可辨。很多会计人员在扫描完成相关证件后只注意调整其扫描件文件的大小,而不注意将图片中不必要的部份剪切,结果上传到信息采集系统中显示如图例十六或图例十七所示。为保证上传图片的质量,请全体会计人员在扫描或拍照后对图片进行裁剪,做到满图满框且清晰可辨如图例十八或图例十九所示。
图例十六:
图例十七:
图例十八:
图例十九:
所有上传的证件图片应保证有姓名、证书编号、发证日期、发证单位(公章)及相关内容。
请广大会计人员在进行信息采集前认真研读《关于开展腾冲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腾财发〔2019〕120号)和本通知的内容,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和上传相关材料,做到“一次录入,一次通过”。
如有不明之处,可向腾冲市财政局会计股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875-5182173。
腾冲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腾冲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