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0-7-/2021-0823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8-23 14:52:49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位考生:
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准考证即将开始打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准考证打印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考生可自行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进入“准考证打印”界面下载本人准考证并打印。建议考生保管好下载的准考证电子版,以备考试结束后查询考试成绩及办理合格证书申领之用。
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为8月24日至9月6日。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
1.凡参加考试考生请自行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等个人防护物资,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
2.考试当天需提供考生本人首场考试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核酸检测尽量选择在考试当地进行),确保您入场前手机显示的“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且体温正常(<37.3℃)。
3.考前21天无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14天内无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无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仍有中高风险区域行动轨迹的考生,请主动申请取消当年考试。省内25个边境县(市)考生按照报考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严管严控。
4.除特殊情况外,进入考场考生必须完成至少1剂的新冠疫苗接种。请考生提前下载、填报考生健康承诺书,并在进入考场后提交(详见附件,每场考试提交一张)。
5.考生如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其他突发情况,应及时向考试工作人员报告。
目前,国内疫情起伏不定,请近期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的场所,不扎堆、少聚集,谨慎参加聚餐、聚会。加强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空气不流通的场所。乘坐交通工具时,应全程配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妥善保存出行票据,准确记录好活动轨迹。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如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或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需再次提醒考生注意:由于现阶段疫情还有很大程度不确定性,考试将根据疫情防控规定实时进行调整,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当地相关网站和信息,遵从所报考区疫情防控具体要求,保持手机畅通,请各位考生给予配合与理解!
6.请选择在德宏参加考试的考生尽快与德宏州财政局联系,查询当地关于防疫的具体要求,并做好考试结束后回腾可能被隔离(自费)的准备。具体防疫隔离规定请咨询腾冲市防疫指挥部。
德宏州财政局:0692-2121334。
腾冲市防疫指挥部:0875-5139329。
7.考试日渐临近,请一定不要相信虚假宣传和谣言,注意甄别,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三、合格证书申领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的要求,考试成绩合格的中级考生,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登录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完成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
我省成绩合格人员需关注“云南省财政厅”通知公告栏目及相关州市财政部门官方网站,报名点为腾冲市的合格人员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腾冲财政”发布的资格审核信息,以免错过资格审核时间。
四、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请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考生及时完成信息采集,需要完成信息采集的考生为在职在岗的会计人员或持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证书的人员。
会计人员的范围请参照附件2:《关于开展腾冲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各位考生应尽快打印出自己的准考证。如准考证信息或相片有误,应在第一时间到报名点财政部门进行更正登记。
2.根据报名公告中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为腾冲市的考生,应选择腾冲市为报名点,保山市为考试点。凡选择保山市以外州市为考试点的腾冲考生,应提前主动与报名点财政部门联系,做好办理合格证书申领的相关准备。
六、咨询电话
保山市财政局会计科:0875-2216442。
腾冲市财政局会计股:0875-5182173。
附件:1.《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操作说明书》
2.《关于开展腾冲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3.《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常见问题解答》
4.《考生健康承诺书》
腾冲市财政局
2021年8月23日
附件1:
前置条件:财政部合格人员数据到达我省后,省级管理人员将数据导入本系统,并设置好发证申领时间节点后考生即可登录系统进行证书申领操作。
1.考生登录云南省会计行业网 点击“证书申领”,进入证书申领登录页面。
2.进入页面后,进行登录,如果已采集人员使用采集时的证件号码+密码登录,未采集人员先进行注册操作后进入系统。
3.登录系统后,系统会根据当年登录考生的信息指引证书申领,入下图,如果考生有初级证书申领数据则点击“初级证书申领”进入阅读须知页面。
4.阅读申领须知后,点击同意进入信息填写页面。(注:已采集考生会将已采集的信息展示在信息填写页面,考生可以自行修改已变动的信息),考生根据页面展示信息进行填写,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证书申领审核。
5.考生点击“提交”系统告知证书申领审核状态在“审核中”,考生可以点击“修改”对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6.区县级管理员【初审:管理员登录云南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进入系统后在证书管理模块中点击“证书审理审核”。进入待审核列表
7.进入审核页面后,管理员根据信息真实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市级管理员即可在证书审核中看到初审通过状态的考生。
8.市级管理员登录系统,进行审核:
9.点击“终审”按钮,进入审核页面。市级终审通过后考生即可在申领页面看到审核结果,并可以打印 “合格人员登记表”。如果审核不通过,考生需要重新提交申请,走区县初审-市级终审流程。
10、考生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打印“合格人员登记表”。
至此证书申领完成,中级操作流程与初级一致。高级资格审查信息填写与初级基本相似,审核由省级管理部门直接审核。
附件2:
关于开展腾冲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各会计人员: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19﹞28号)要求,现在腾冲市范围内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请各用人单位认真组织所属会计人员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便利;各会计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确保我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完成。
一、采集对象。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及正高级)资格的人员;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是指从事下列会计工作岗位的人员:
1.出纳;
2.稽核;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三)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原则。在岗在职会计人员请按工作单位属地选择所属行政区划。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户籍所在地选择行政区划。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校学生按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
二、采集时间。
集中采集阶段:2019年5月8日至6月20日。集中采集结束后,会计人员可根据个人信息变化,对信息进行更新。
长期采集阶段:集中采集阶段后,新增会计人员应在从事会计工作30天内注册登录填报个人信息,进行采集。
三、采集方式。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由会计人员自行在网上填报(或修改)并上传相关资料,腾冲市财政局会计股审核通过。如非必要,无需现场办理。
(一)会计人员自行填报。会计人员直接登陆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按附件《云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操作手册》所示进行操作。
(二)财政部门审核通过。腾冲市财政局会计股将对腾冲市范围内所属的会计人员信息进行审核。会计人员应关注系统审核情况,对于审核不通过的,需根据系统提示的原因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申报。
四、有关要求。
(一)、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内容是按照全国会计人员管理要求列示的基本信息,请填写时务必真实、准确、有奖。信息采集完毕后如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请及时登录系统进行更新,以免影响办理会计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师评审、会计人才选拨、继续教育学习和注册登记、诚信档案等相关业务。
(二)、会计人员在完成信息采集后应当按照《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云财规﹝2019﹞1号)的要求,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的准备工作。
五、其他事项。
请各会计人员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并请关注腾冲市人民政府网站及腾冲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腾冲市财政局将通过腾冲市人民政府网站及腾冲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包括会计专业资格考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方面的各类通知公告。
腾冲市财政局将在未来三周内发布有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通知。
如有不明之处,可向腾冲市财政局会计股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875-5182173。腾冲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腾冲财政。
附件:1.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云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操作手册
3.腾冲市财政局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补充规定
腾冲市财政局
2019年5月28日
附件3: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常见问题解答
各用人单位,各会计人员:
从近一段时间以来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情况来看,广大会计人员在录入自己信息时发生了许多错误,导致很多会计人员的信息未通过审核。为提高信息采集的效率,财政局挑选了几个比较常见的错误,将其通知给大家。
一、未按系统要求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扫描件/相片传到指定位置(如下图)。
在信息采集系统中每一个证件都有指定的上传位置,如身份证有正面(有相片及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和反面(有国徽及有效期)之分,应按系统要求将正面和反面上传至正确的位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毕业证、学位证也有指定位置。如上传错误,将不能通过审核。
二、所上传的图片方向不正确。
所需要上传的各类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证明)扫描件在使用Windows系统自带的看图工作打开后显示如图例一所示为正确方向,如图例二、图例三、图例四所示为错误方向。方向错误将不能通过审核。
图例一:
图例二:
图例三:
图例四:
三、上传证件内容不正确。
有会计人员在上传工作证明时未使用系统所要求的模板,而是上传了所在单位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还有会计人员在上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上传的图片为图例五,而正确的上传内容应为图例六。内容上传错误将不能通过审核。
图例五:
图例六:
特别说明的是图例六中管理号就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证书号。
部份老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不与个人信息在同一页,需要进行拼图处理后再上传,如图例七。
图例七:
四、工作证明未注明所从事的会计工作或使用印章不正确。
有会计人员所上传的工作证明中未注明自己所从事的会计工作,或所注明的会计工作与自己所填的会计工作岗位不一致;还有会计人员注明从事多个会计工作,但其中就包含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相容岗位。这些错误将不能通过审核。建议只选择一个工作岗位。
在工作证明上加盖印章时应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而不能加盖其他行政章或是财务章。如未加盖公章将不能通过审核。
五、开始工作时间早于全日制毕业时间。
根据人社部和教育部的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实习、见习或是勤工俭学不能记入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工龄的计算应从其毕业后开始工作之日起计算。
六、2008年(含)后的党校毕业证书记不入学历。
中央出台过规定,自2008年起党校毕业的学生不再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其颁发的毕业证不再作为毕业学生的学历证明文件。
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作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传。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图例七)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都是证明会计人员能力的证明文件,但在会计人员管理体系中这两个证书分属不同的范畴,不是同一类型的证明文件。此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要求上传的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上传的是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将不通过审核。
图例八:
此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没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又非在职在岗的人员是不需要进行信息采集。
特别说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作为持证人员会计工作能力的证明文件之一在现阶段仍然有效,但不作为会计人员上岗必备条件。。
八、其他错误。
在审核过程中还发现部份会计人员所录入的信息如证书编号、组织机构代码、毕业时间与所上传的材料不一致,漏填或误填单位类型等错误,而这些错误将导致相关人员的信息不能通过审核。
(一)工作单位类型。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可以通过查看本单位法人证书明确单位类型。对名称中含有“公司”字样的单位,其类型为上市公司-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非国有控股、非上市公司-国有公司(企业)或非上市公司-非国有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认定为非上市公司-非国有公司(企业)。协会、宗教团体等不以营利为目的成立的组织其类型为民间非营利组织。民主党派等团体为其他组织。工作单位类型为“无”的表示会计人员没有工作单位。
特殊说明的是腾冲市现尚无任何企业属于上市公司,包含四大商业银行、中石油、中石化等公司。四大商业银行、中石油、中石化等公司驻腾的机构仅为支行或子(分)公司,并未取得独立上市的资格。
(二)会计行政职务与对应的工作岗位。一般会计人员包含出纳,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稽核,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总账,会计机构内档案管理等工作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包含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及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其他一般是指从事会计人员培训、会计法律法规制订等岗位的会计人员。
(三)毕业证及学位证。个人信息中毕业信息以毕业证所记载的信息为准,毕业学校名称有公章的以公章内容为准,无公章的以证书上印刷的全称为准。毕业时间一般以发证日期为准,如发证日期早于证书上所记载的在校学习日期,则以证书记载的在校学习日期为准。例:某会计人员毕业证的发证日期为2000年5月,毕业证记载的在校学习日期为1996年9月至2000年7月,则该会计人员实际毕业时间应为2000年7月。
图例九:
个人信息中选择了“双学位”的,学位如图例九所示有“双学位”字样的只需要上传学位证,如学位证分为第一学位及第二学位的,如图例十及图例十一则需要将第一学位和第二学位分别扫描,再进行拼图处理如图例十二再上传。
图例十:
图例十一:
图例十二:
(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从1992年开始通过考试取得,不再通过评审等方式取得。
(五)所有证件含单位工作证明应使用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的图片应做到满图满框且清晰可辨。很多会计人员在扫描完成相关证件后只注意调整其扫描件文件的大小,而不注意将图片中不必要的部份剪切,结果上传到信息采集系统中显示如图例十三或图例十四所示。为保证上传图片的质量,请全体会计人员在扫描或拍照后对图片进行裁剪,做到满图满框且清晰可辨如图例十五或图例十六所示。
图例十三:
图例十四:
图例十五:
图例十六:
所有上传的证件图片应保证有姓名、证书编号、发证日期、发证单位(公章)及相关内容。
请广大会计人员在进行信息采集前认真研读《关于开展腾冲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腾财发〔2019〕120号)和本通知的内容,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和上传相关材料,做到“一次录入,一次通过”。
如有不明之处,可向腾冲市财政局会计股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875-5182173。
腾冲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腾冲财政。
附件4:
考生健康承诺书
考点: 市 学校 考场:第 考场 座位号: (考试入座后填写)
本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考试,已知晓考试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并符合相关要求,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各项防疫安全要求,云南健康码显示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卡,且体温正常(<37.3℃)。
(二)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为阴性。
(三)本人在考前21天内,无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中高风险区域行动轨迹。
(四)本人在考前14天无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无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
(五)本人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0/1/2/3 剂(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打√);未接种新冠疫苗原因: ( ) (请根据医学界定不适应施打疫苗人群类别填写序号)。
(六)本人在参加考试期间,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除考务人员核验本人身份外,全程佩戴好口罩。
(七)参加考试期间,本人自愿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疫情防控调查,考试期间按要求进行体温监测,如有异常立即报告考场工作人员,服从统一安排,接受处理结果。
(八)本人承诺所填报和提供的个人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全面,无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承诺人:(正楷本人手写) 联系电话:
承诺人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2021年 月 日
医学界定不适应施打疫苗人群:
1.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接种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
4.有惊厥、癫痫、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症病史者;
5.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癌、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
6.已知或怀疑患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者;
7.使用抗肿瘤药物等免疫调节剂者;
8.新冠病毒感染史者;
9.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