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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0-7-/2020-0114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1-14 11: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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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整顿规范代理记账市场秩序的通知

腾冲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整顿规范代理记账

市场秩序的通知

 

各企业、中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强化代理记账市场监管,治理代理记账市场乱象,净化代理记账市场环境,维护代理记账市场秩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代理记账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省财政厅和保山市财政局要求,结合我市当前实际,我局将于近期开展我市代理记账市场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和范围

通过持续深入开展代理记账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进一步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代理记账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侵害合法企业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整治代理记账市场秩序,增加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经营的自觉性,促进代理记账机构服务规范、诚信自律,切实提高市场监管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力实现代理记账市场遵纪、守法、规范性经营的管控目标。

二、整治内容

(一)严肃整治查处代理记账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1.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营业执照和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

2.未按《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配备专职代理记账人员和专职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的。

3.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

(二)严肃整治查处其他中介机构在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情况下违法违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行为。

三、检查工作安排

(一)自检自查阶段(1月20日至4月30日)

由腾冲市财政局通知辖区内所有代理记账机构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有代理记账、会计记账、记账服务、会计代理、会计咨询、财务咨询等字样的企业,对照整治内容所列违法违规行为,对自身经营活动进行全面自查。自查结束后,根据存在问题,积极进行整改,于430日前将自查情况形成文字资料报腾冲市财政局会计股。

(二)全面检查阶段(5月1日至9月30日)

腾冲市财政局在代理记账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代理记账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进行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打击扰乱代理记账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进行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三)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腾冲市财政局将集中通报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采取多种方式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发布风险提示。对不接受备案管理和严重扰乱代理记账市场秩序的中介机构,将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开。以本次全面整顿规范代理记账市场秩序工作为契机,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我市代理记账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为加强整顿规范代理记账市场秩序工作的组织领导,现成立腾冲市整顿规范代理记账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革素芳副局长为组长,杨庆山、张泾渭、屈跃昌、李自武、杨新润、张能、余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腾冲市财政局会计股。领导小组开设投诉举报电话:0875-5182173,接受群众举报,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代理记账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各代理记账机构和相关企业应对代理记账市场检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代理记账有关法律法规,对照本通知检查的主要内容,集中时间和力量全力自查,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制订和完善企业各项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三)各代理记账机构和相关企业应安排法人代表和代理记账业务主管等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积极准备、配合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腾冲市财政局

20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