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绿色矿山建设情况面临的困难及建议
绿色矿山建设是立足提高矿产资源战略保障能力的现实选择,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应以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矿山与地方和谐为主要目标。我市矿产资源丰富,矿山企业较多,但限于开采条件等因素,绿色矿山建设难度较大。
一、面临的困难
一是开采水平低,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生态效益,遗留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要生态修复需先消除安全隐患,遵循动态施工原则,由于工艺比较复杂,现有治理技术水平难以完全满足治理需求。
二是无主矿山数量较多,修复资金缺口较大。对于一些无法落实修复责任主体的矿山,无论采取人工辅助自然修复还是工程治理措施,都需要大量资金,需要当地政府买单,但地方财政困难,资金筹措难度较大。
三是有主型矿山总体规模较小,大部分处于停产状态,在各级环保督察中,虽然要求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废气、废水、噪声和地质灾害等进行预防和治理,但总体情况离预期效果还有较大差距。
二、有关建议
一是坚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充分挖掘矿业文明资源、乡土风貌景观资源价值,在建设过程中融入生态、人文景观保护理念,实现生态保护与文化传承的有机结合,构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共赢。
二是督促有主型矿山企业实行绿色矿山建设,对治理或建设责任履行不到位不予延续采矿权,同时严厉查处私挖盗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结果严惩,坚决遏制新增历史遗留矿山,维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守护好腾冲绿水青山。
三是扩宽绿色矿山建设渠道,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绿色矿山建设,凡被批准立项的单位和个人,优先享有土地使用权,并减免与矿山治理有关的收费项目,本着“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配套制定鼓励投资等优惠政策。将绿色矿山建设与土地复垦挂钩,使矿山废弃地复垦成林地、耕地、建设用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