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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进展情况通报(二十一)

发布日期:2021-04-30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4月30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保山市交办第24批次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5件,涉及1个县(市、区),其中:隆阳区5件(含工贸园区3件、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1件)。保山市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第一时间将督察组交办件全部转相关县(市、区)进行办理。

截至4月30日,督察组交办保山市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共21批次82件,涉及5个县(市、区),其中:隆阳区48件(含工贸园区8件,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2件)、施甸县12件、腾冲市19件、龙陵县1件、昌宁县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