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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进展情况通报(十四)

发布日期:2021-04-23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423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保山市交办17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5件,涉及3个县(市、),其中:隆阳区2件(含工贸园区1件)、施甸县1件、腾冲市2保山市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第一时间将督察组交办全部转相关市、区)进行办理。

截至423日,督察组交办保山市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14批次53件,涉及5县(市、区),其中:隆阳区29件(含工贸园区5件)、施甸县7件、腾冲市14件、龙陵县1件、昌宁县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