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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进展情况通报(五)

发布日期:2021-04-15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414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保山市交办的第八批次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3件,涉及2个县区,隆阳区1件,腾冲市2件。保山市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第一时间将督察组交办件全部转相关县(市、区)进行办理。

截至414日,督察组交办保山市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共5批次14件,涉及4个县区,隆阳区5件、施甸县5件、腾冲市2件、昌宁县2件。

各单位转办件统计

序号

单位

总计

来电

来信

1

隆阳区

5

5

0

2

施甸县

5

5

0

3

腾冲市

2

2

0

4

昌宁县

2

2

0

(截至时间:20214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