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进展情况通报(四)
4月13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保山市交办的第七批次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5件,涉及3个县区,隆阳区2件,施甸县1件,昌宁县2件。保山市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第一时间将督察组交办件全部转相关县(区)进行办理。
截止4月13日,督察组交办保山市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共4批次11件,涉及3个县区,隆阳区4件、施甸县5件、昌宁县2件。
各单位转办件统计
序号 | 单位 | 总计 | 来电 | 来信 |
1 | 隆阳区 | 4 | 4 | 0 |
2 | 施甸县 | 5 | 5 | 0 |
3 | 昌宁县 | 2 | 2 | 0 |
(截止时间: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