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编号50—45整改情况公示
反馈问题编号:50-45
问题名称: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地位重要,仍需加强管理。
整改目标:进一步提升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整改责任单位:高黎贡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整改时限:2021年年底
整改目标完成情况:经高黎贡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相关配合部门开展自查自验,腾冲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市级检查验收,编号50-45“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地位重要,仍需加强管理”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此公示。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