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5-8-/2021-123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生态保护 | 发布日期 | 2021-12-30 16:5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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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要求,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在全面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林长制。目前,全市建立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体系,林长制运行流程、工作机制等相关制度框架体系基本形成,完成了既定的工作目标。主要工作措施有:
一、全面明确目标任务。以“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为主要目标,明确了到2021年末,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体系全面建立,林长制运行流程、工作机制等相关制度框架体系基本形成。到2025年,林长制度进一步完善,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全面建立,林草资源质量、生态功能明显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碳汇能力显著增强。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在77%以上,森林蓄积量达5681万立方米以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8%以上,林业和草原产业总产值达76.64 亿元以上。到2035年,基本实现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市森林草原资源总量保持稳定状态,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效益更加显著,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水平与森林腾冲、美丽腾冲建设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协调。
二、建立健全工作体系。组建了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组长,由市委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和分管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级35个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林草局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实行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制,实行分级负责制,并建立林长责任区域分级名录,具体为:一是设市级林长28个,以乡镇(街道、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为单位划分责任区26个片区,包括18乡镇(街道)、5个国有林场、2个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森林公园,并明确46个市级联系部门。二是设乡镇级林长226个,以村委会(社区)和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等为单位划分责任区225个。三是设村级林长217个,结合村民小组辖区和日常管护需求等划分责任区1930个。通过不断完善工作体系,确保了山有人管、责有人担。
三、全面落实管护措施。从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加快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修复、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加强基层基础能力建设等6个方面,全面落实保护和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主体责任。2021年,全市紧抓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紧抓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紧抓林草科技试验研究,实现了资源增长“有块头”、产业发展“有势头”、科技推广“有支撑”,全市森林覆盖率77.23%、较上一次省级认定(2019年末)增长2.23个百分点,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7.94%、较2020年末增长0.03个百分点,湿地保护率53.87%、自然湿地保护率53.31%,实现上级要求两个保护率均达到52%以上的目标,完成林草现价总产值56.62亿元、占全年计划56.31亿元的100.55%、同比增8.59%,完成国家研究试验项目1个、亚林所合作项目2个、省市项目4个,制定《腾冲红花油茶》保山市地方标准1项。 四、监督保障同步推进。一是建立督察体系。市级由党委副书记担任总督察,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督察。总督察、副总督察协助总林长对林长制实施情况和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督导。二是强化组织保障。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建立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举措,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到位,保障林长制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