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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5-8-/2019-1129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生态保护 发布日期 2019-11-29 09: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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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莅腾调研中央财政林业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解和掌握中央财政林业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督促加强中央财政林业资金监管,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126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和草原基金管理总站孙德宝副总站长一行对我市20172018年造林、林业贷款贴息、林木良种培育和森林抚育补助等4个项目中央财政林业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调研。

在保山市、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调研组深入沙坝国有林场森林抚育、林木种苗培育基地进行实地调研,并听取了林场负责人项目实施和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的汇报

在调研座谈会上,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蔺汝涛、市政府副市长刘世伦汇报了腾冲市中央财政林业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情况。2017年以来,上级下达腾冲造林补助、林业贷款贴息、林木良种培育和森林抚育补助四个项目资金共2813.29万元,现已使用和兑付2403.8万元,完成造林4.5万亩、森林抚育17.5万亩,培育红花木莲良种无纺布容器苗50万株、腾冲红花油茶种质资源保存库建设4个重复试验,栽植桤木、马蹄荷各200亩;对种质资源库收集区598亩进行资源林复壮、抚育管理、观测调查;林业贷款贴息项目大额贷款贴息7户,小额贷款涉及农户243户。在资金管理中,严格执行林业发展改革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按照批准的资金使用计划、作业设计,预拨、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等方式拨付到各项目实施主体;林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由市林草局核算管理,造林补助、森林抚育补助资金由项目实施乡镇核算管理;在项目管理中,项目主管单位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作业设计,报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与项目实施主体和国有单位签订项目责任书,项目实施主体和国有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及农户签订项目实施合同;项目主管单位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标准、实施细则等,安排技术及业务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监督、技术培训及业务指导,对项目施工阶段进行检查、督促、验收和稽查。同时,修改完善了项目管理制度。

调研组通过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对保山、腾冲有效落实中央财政林业政策和资金使用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