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5-8-/2018-1025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生态保护 | 发布日期 | 2018-10-25 16:53:38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年初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方案安排,2018年10月22日至23日,腾冲市林业局邀请保山市林业局法规科、保山市森林公安法制大队领导,同时从腾冲市森林公安局、林业局法规股、林政股、林政稽查大队、中队抽调相关人员共27人组成案卷评查组集中到腾冲市林业局,对腾冲市森林公安局和林业局各相关执法股站室及依法委托执法的单位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评查工作采取评查组随机抽取森林公安查办的2017年行政处罚案件5件,林政稽查大队、中队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5件,临时征占用林地行政许可案件5件进行现场评查,当场解答、反馈。
通过为期2天的案卷评查,起到了及时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解决了基层办案单位办案过程中的一些实际困难,有效促进了全市林业行政执法案卷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在评查过程中未发现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等实体性及重大程序违法问题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