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5-8-06_B/2018-0913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生态保护 | 发布日期 | 2018-09-13 14:53:23 |
文号 | 浏览量 |
发生肇事案件→24小时内到辖区林业部门报案(电话或受害人口头上报,并说明发案时间、地点、受害标的、数量等)→案件调查取证→确定案件性质(属赔付范围的)→整理案件材料(包括受害人的信息资料等),并核损→受害人签字确认→上报腾冲市林业局审核→交腾冲市保险公司审核→交保山市林业局及保险公司审核→交云南省保险公司审核确定→将补偿款打入受害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