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5-8-06_B/2018-0727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生态保护 | 发布日期 | 2018-07-27 16:3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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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第二季度以来,腾冲市林业局根据保山市林业局对2017年国家级、省级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稽查通报指出的存在问题,明确责任狠抓整改,并由稽查办等相关股室具体跟踪督查。截至目前,整改工作稳步推进,突出问题得到及时纠正,跟踪督查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针对“第二批中央资金206.03万元,责任单位编制任务分解计划迟缓,申请批复滞后,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问题,由森林资源管理站会同计财股加快任务分解计划的编制和上报请示,及时按上级的批复下达了任务分解计划,目前资金已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
二是针对“部分实行县级报账制的责任单位,站所建设项目工程进展缓慢,未按施工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致使项目资金大量滞留在林业局账上,影响资金使用效率”的问题,已经责成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按工程进度适时拨款,并由局森林资源管理站会同相关股室加强督促,避免项目资金再出现滞留的情况。
三是督促各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单位通过自检自查,查缺补漏,规范和完善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完善管护合同、巡山记录和对护林员的考核及其工资发放资料,建立规范完整的公益林管理和资金使用台账等档案资料,严格按规定及时报账使用公益林补偿资金,保障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