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120060-4-30/2018-0731005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信访局 |
公开目录 | 信访须知 | 发布日期 | 2018-07-31 10:40:25 |
文号 | 浏览量 |
“网上信访”是指通过信访部门构建在互联网上的信访平台向党委和政府反映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网上信访是非常便捷的信访方式,它不受时间、空间、人数的限制,是传统信访方式的重要补充。它具有便捷、高效、经济的诸多特点,只要是实名信访,无论是投诉还是建议,批评还是,只需安坐家中轻点鼠标就能轻松解决。
一、网上信访特点
(一)投诉内容和处理结果公开透明;
(二)信访成本低廉;
(三)反映诉求方便简单;
(四)办理过程及时快捷;
(五)更有利于党委政府掌握信访动态,辅助决策。
二、网上信访注意事项
(一)严禁有任何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严禁利用本网站发布、传送、分发、储存危害国家安全、国家统一、社会安定的信息;
(三)严禁利用本网站发布、传送、分发、储存属于诽谤、淫秽、威胁、辱骂或其他侵害他人身份权的信息;
(四)严禁企图干涉、破坏网站的正常运行,包括使用“邮件炸弹”、传播邮件病毒等手段;
(五)上网反映的问题一定要真实,必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如无有效联系方式将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三、网上信访其他事项
(一)参与信访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5年5月1日颁布的《信访条例》;
(二)根据《信访条例》,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三)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政府信访部门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