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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tc_swj-06_C/2020-1127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水务局
公开目录 河长制 发布日期 2020-11-11 09: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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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督察组莅保督察怒江水系(保山段)河湖长制工作

        2020年11月6日,省政协、省委办公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等部门组成督察组,莅保督察怒江水系(保山段)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督察组重点对我市2019年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水功能区不达标河段保护修复情况以及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等开展督察及巡河工作。市政协、市人民政府及市、区相关部门领导参加。
        督察组一行现场查看了中心城市西大沟(白衣寺段)及大小桥河末端黑臭水体整治、东河(青华街道段)保护修复、东山森林恢复治理、孙足河河道采砂整治及水电站生态基流下泄等情况,通过听取现场汇报、详细询问各项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以及查阅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台账,督察组认为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通过建立河湖管理责任制度,实施河湖保护修复措施,落实治理目标任务,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显著,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推进怒江水系(保山段)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特别是保山中心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持续巩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明显提高,水质逐步改善。
        督察组强调,河(湖)长制工作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要全面落实好河(湖)长制。一是要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推动河(湖)长制“有名”又“有实”,不断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推进美丽健康河湖建设。二是要齐抓共管,注重河湖管护治理,抓好各级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在全面抓实整改的过程中,要加大市、县督查督办力度,确保整改实效。三是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众知晓率,营造良好的河湖管理保护氛围。

(转自  保山市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