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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09-4/20241012-00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住建局
公开目录 行业工作 发布日期 2024-10-12 16: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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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国家综合档案馆消防验收意见书


腾冲市档案局:

你单位申报的 腾冲市国家综合档案馆(工程地址:腾冲市腾越镇西山坝),该工程由昆明理工大学设计研究院设计,为新建工程,其中档案综合楼,多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22.2m,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二级,地上5层,地下1层;其中地上1层为展览厅、查阅区和消防控制室,地上2层为库房和办公室,地上3-4层为库房、气体灭火设备房、消毒室,地上5层为业务技术用房和报告厅,建筑面积为5639.5㎡;地下1层为消防水池和水泵房,建筑面积224.28㎡;此次申报总建筑面积为5863.78㎡,我局于2024年10月9日予以受理(受理凭证为腾建消验凭字〔2024〕第012号)。经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66-20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组织资料审查和现场消防验收,并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16进行综合评定,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工程投入使用后,建筑消防设施应当定期维修保养,并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该工程如需改建(含用途变更与建筑内部装修),应当依法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或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