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09-4/20240614-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行业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4-06-14 16:55:57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团田乡中心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申报的腾冲市团田乡后库完小教学楼等建设项目 消防验收,工程地址:腾冲市团田乡后库完小校内。单体建筑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建筑名称 | 结构类型 | 使用性质 | 耐火等级 | 层数 | 建筑高度(m)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
地上 | 地下 | 地上 | 地下 | |||||||
教学综合楼 | 框架 | 公共建筑 | 二级 | 5 | 0 | 19.95 | 329 | 1505 | 0 | |
宿舍楼 | 剪力墙 | 公共建筑 | 二级 | 3 | 0 | 11.25 | 344 | 932 | 0 | |
食堂 | 框架 | 公共建筑 | 二级 | 2 | 0 | 7.95 | 214 | 428 | 0 | |
合计 | 2865 |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
合格。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腾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腾冲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