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09-4/20231122-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行业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3-11-22 10:41:57 |
文号 | 浏览量 |
关于腾冲恒益东山休闲度假有限责任公司“滨湖湾”商品房
预售许可变更申请的批复
腾冲恒益东山休闲度假有限责任公司:
《腾冲恒益东山休闲度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滨湖湾”项目商房预售许可证调整变更的申请》已收悉,我局于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书面异议。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变更
同意你公司对“滨湖湾”项目“预许云字〔2021〕第(1497)号”商品房预售许可,及《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腾冲恒益东山休闲度假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滨湖湾”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复》(腾住建发〔2021〕106号)的部分内容做变更。
二、变更内容:
(一)变更前许可内容:“滨湖湾”项目预售面积21596 .36㎡(178套),其中:住宅15000.8㎡(93套),商业2027.05㎡(18套),车位4447.5㎡(66个),其它121.01㎡(1个),预售证号:预许云字[2021]第(1497)号,批准预售栋号:1号楼、2号楼、3号楼、5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9号楼、架空层。
(二)此次变更的许可内容:将预售的66个车位(建筑面积4447.5㎡)变更为不可售车位。
(三)变更后许可内容:“滨湖湾”项目预售面积17148.86㎡(112套),其中:住宅15000.8㎡(93套),商业2027.05㎡(18套),其它121.01㎡(1个)。
(四)原许可其他内容不变。
三、相关要求
(一)项目预售时应将企业资质证书、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经规划部门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图等相关资料进行上墙公示。
(二)委托销售机构代理销售的,要及时通知销售代理机构在销售前十日内到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登记。
(三)加强预售款使用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24号公告发布的《云南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文件要求对商品房预售款做到专户存储,并按程序进行预售款使用报批、审核手续,做到专款专用。
(四)在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商品房购销合同》范本要求,所加附属条款中不能有欺骗、误导等与“范本条款”相违背的霸王条款,要认真做好合同内所有条款告知、解释义务,确保合同公平公正。合同签订后严格执行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30日内必须到辖区内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五)企业在办理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登记时,需提供该楼盘平面图,并对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等情况作出明显标注后向辖区内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备案。
(六)严格遵守商品房销售的相关法律法规,严禁捂盘惜售、一房多售、虚假广告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七)严格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公示经备案的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和“一房一价”表,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同时,规划许可要求配建的物业服务用房、社区活动用房等不得销售的范围严禁销售或挪作他用。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