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01526109-4/20230119-00003 发布机构 腾冲市住建局
公开目录 行业工作 发布日期 2023-01-19 17:00:25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消防验收】腾冲玛御谷温泉国际旅游度假区温泉养生中心清和园二期(A-03#、A-04#、A-05#、A-06#、A-16#、A-17#、地库一)消防验收意见书

腾冲玛御谷温泉国际旅游度假区温泉养生中心清和园二期(A-03#、A-04#、A-05#、A-06#、A-16#、A-17#、地库一)消防验收意见书


腾冲玛御谷温泉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申报的腾冲玛御谷温泉国际旅游度假区温泉养生中心清和园二期(A-03#、A-04#、A-05#、A-06#、A-16#、A-17#、地库一)消防验收,工程地址:腾冲市北海乡。单体建筑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建筑名称

结构类型

使用性质

耐火等级

层数

建筑高度(m)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地上

地下

地上

地下

A03#

框架结构

住宅

二级

7

0

21

401.61

2369.63

0

A04#

框架结构

住宅

二级

9

0

27

679.65

5155.08

0

A05#

框架结构

住宅

二级

8

0

27

768.6

5598.77

0

A06#

框架结构

住宅

二级

9

0

27

382.2

2938.91

0

A16#

框架结构

住宅

二级

9

0

27

643.39

4764.76

0

A17#

框架结构

住宅

二级

9

0

27

821.43

6203.83

0

地库一

框架结构

住宅

二级

0

1

3.9

5647.48

0

5647.48








合计

32678.46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

合格。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腾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腾冲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 1 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