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5719027-2/20231130-0000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救灾备灾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3-11-30 16:1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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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应急管理局 2022—2023 年中央自然灾害(冬春救助)救灾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 一 )省级下达中央自然灾害(冬春救助)救灾资金和绩效目标情况。
1 、2022 年 12 月 30 日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下 达我市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2021—2022 年冬春救助)614 万元(云财资环〔 2022 〕225 号)。
2 、绩效目标: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 助应急预案》、《财政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建〔 2020 〕245 号)等规定,做好灾区受 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饮水、衣被、取暖、 医疗等基本生活救助, 维护社会稳定;及时足额发放中央冬春救灾资金 ,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温暖过冬。
( 二 )腾冲市资金安排、分解下达和绩效目标情况。
1、腾冲市应急管理局接到指标文件后,认真按照要求,及时商腾冲市财政局 ,结合腾冲各乡镇(街道)2022 年灾情以及需救助调 查评估等情况,制定分配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于 2023 年 1 月3 日下发资金分配文件(腾财资环〔 2023 〕1 号)至各乡镇(街道)。
2、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 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财政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 中央自然 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建〔 2020 〕245 号)等规定,做 好腾冲全市受灾地区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饮水、衣被、取暖、 医疗等基本生活救助 ,维护社会稳定;及时足额发放中央冬春救灾资金 ,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温暖过冬。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 一 )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2022—2023年冬春救助)614 万元 ,按要求全部拨付发放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614 万元资金全部用于冬春救助工 作。安排给 17 个受灾乡镇(街道)用于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困难救助。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在资金管理上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救灾资金管理规定 , 强化责任意识 ,健全救灾资金管理制度 ,确保救灾资金管理规范, 使用合理。严防不正之风和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救灾资金等问题的发生 ,切实保障广大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
( 1 )在使用救灾资金中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 突出重 点、分类救助” 的原则 , 明确救助范围 ,坚决杜绝平均分配 ,禁止 截留、挪用。不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全部用于解决春荒、冬令期间 灾民的口粮、衣被、取暖、治病等生活困难,充分发挥救灾资金的重要作用。
( 2 )严格规范资金的分配、 申报、审批、拨付和发放的管理程 序,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规程》和省、市《关于组织开展 2022—2023 年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腾冲实际制定下发《腾 冲市 2022—2023 年度冬春期间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方 案》到各乡镇(街道) ,进一步明确救助工作程序和资金管理使用 要求。同时,督促乡镇(街道)严格资金管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封闭运行”,严格审批程序按照“ 户申请、村评定、乡审核、市批准” 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和逐级审核。资金发放全部通过“ 一卡通”发 放,发放过程中,严格实行四步法 ,即“ 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公开发放” ,确保救灾资金发放公平、公正、公开。
( 3 )将救灾救济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作为工作重点,主要 围绕救灾资金使用、分配、发放等各个环节 ,通过听取汇报、走访 群众、实地查看村务公开情况、查阅资料等方式 ,深入各乡镇督促 抽查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和发放情况 ,确保救灾资金及时、准确、高效发放 ,安全运行。
( 二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 1 )数量指标。 已救助受灾困难群众47844 人次。
( 2 )质量指标。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冬春救助相关要求,资金拨 付率 100%;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 突出重点、分类救助” 的 原则 , 明确救助范围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标准执行 ,杜 绝平均分配 ,禁止截留、挪用 ,不擅自扩大使用范围 ,全部用于解 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 口粮、衣被、取暖、 医疗等生活困难 ,充分发挥了救灾资金的重要作用。
( 3 )时效指标。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上级下拨资金文件要求 和《冬春救助工作规程》规定要求时限组织发放。督促“ 一卡通” 代发金融机构按程序及时兑付到救助对象 ,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全部将614 万元中央冬春救助资金发放至救助对象手中。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认真开展冬春救助工作 ,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 春期间无法克服的生活困难,使救助资金发挥效益 ,有效保障受灾 群众特别是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维护灾区生产和社会稳定。在工作开展过程中 ,无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发生。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开展冬春救助工作过程中 ,没有收到受灾群众投诉。服务对象满意率 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加强对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的整理、 归纳、分析 ,绩效自评完成后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