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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719027-2/20231130-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救灾备灾管理 发布日期 2023-11-30 15: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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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2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地质灾害40万元)使用情况

关于“2022年度中央自然灾害资金(地质灾害),上级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40万元)资金下拨率100%。”的自查情况。

一、落实情况

腾冲市应急局在2023年1月15日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下发了《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地质灾害)的通知》(云财资环〔2023〕5号)文件,给予腾冲市地质灾害资金预算40万元;

我局于2月14日于腾冲市财政局资源环境股对该两项资金的分配工作进行了对接联系,在3月17日,我局将《腾冲市财政局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安排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的通知》文件,报请腾冲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批,后及时按要求将该资金40万元全部拨付到位。该资金全部用于重点受灾地区应急抢险和部分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用于重点受灾地区搜救人员、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地质灾害损毁项目建设等应急处置等工作,用于抢险救援中购买、租赁、运输救灾装备物资和抢险备料,用于抢险救援中现场交通后勤通讯保障,灾情统计、应急监测等工作,用于重点受灾地区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安排给猴桥镇、北海镇、滇滩镇、蒲川乡、固东镇和五合乡6个乡镇地质灾害项目建设资金补助;腾冲市应急管理局用于排危除险,应急处置,购买、租赁、运输救灾装备物资和抢险备料和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救助资金补助。

目前资金使用拨付已经到位。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相关乡镇在资金补助使用过程中还有痕迹资料、照片等收集不到位的现象存在。

二是灾害补助资金的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自评方面还有差距。

三、下步工作计划

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救灾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挥好救助资金的绩效。一是再次压实督导各乡镇(街道),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救灾资金作为民生资金是保障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关怀,关系到广大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必须精准的把救助款物及时发放到受灾生活困难群众手中。二是认真开展好自检自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展好自检自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好整改时间,并做好省上的检查准备。三是加强对各乡镇(市街道)的督促和跟踪,会同财政、纪检组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的使用范围、原则,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快资金发放、拨付进度,杜绝各种形式的挤占和挪用,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切实发挥好资金的最大效益。四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灾害信息队伍建设和培训,提高自然灾害灾情统计上报等业务能力,加强台帐管理,为灾害救助做好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