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30/2018-031202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公共服务 | 发布日期 | 2018-03-12 15:20:24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国土资源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因执法人员退休和工作调动,局机关执法监察大队核定执法人员编制11人,实有在职人员3人,空编8人;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核定执法人员编制47人,实有在职执法人员34人,空编13人。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群众受利益驱使,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基层执法力量薄弱,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形势严峻。二是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按法律规定国土资源执法部门只有查处权,强制执行权在法院,近两年来移交法院的土地违法强制执行案件,法院审理后认为违反《土地管理法》亦违反《城乡规划法》,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法院不受理我局强制执行申请,违反《城乡规划法》的查处权和强制执行权在政府及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三是执法人员少且年龄偏大,缺乏年轻化、专业化,执法装备差,给执法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三、工作建议
一是配齐执法人员,调整执法人员年龄结构,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强化日常巡查,建立源头防范机制,及时制止违法违规用地、探采矿行为。二是利用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加强土地批、供后监管,改变“重审批轻监管”局面,切实把审批职权和监管职能有效统一起来。三是落实共同监管责任机制,将乡(镇)政府属地管理工作职责落到实处,充分利用乡(镇)执法大队力量优势,把土地违法行为案件查处纳入乡(镇)执法大队工作范围。四是增加执法经费投入,改善执法条件和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