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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1-5-/2020-0717123 发布机构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公共服务 发布日期 2020-07-17 16: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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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服务指南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服务指南

 

一、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行政许可业务的受理范围、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实施机关、办件类型、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审批收费、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办理流程、法律救济等内容。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行政辖区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三、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腾冲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组织和个人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19905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发布)

五、实施机关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六、审批条件

本审批事项准予批准的条件:

1.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法定条件;

2.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

本审批事项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

七、审批数量

无限制。

八、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

办事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窗口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工作日)

乘车方式:可乘坐公交车或出租车到达 

九、申请材料


划拨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档

份数

材料形式 

 

 

其他要求

1

双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书

原件

纸质

1

 

 

2

房地产转让协议

原件

纸质

1

 

 

3

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告知书

原件

纸质

1

 

 

4

《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原件

纸质

1

 

 

5

《房屋所有权证书》

复印件

纸质

1

 

 

6

《腾冲市房地产交易规划告知书》或《规划意见》

原件

纸质

1

 

 

7

《土地估价报告》

原件

纸质

1

 

 

8

委托书

原件

纸质

1

 

 

9

《税收缴款书》

复印件

纸质

2

 

 

十、审批时限

申请时限:无

受理时限:材料齐全当日受理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十一、审批收费及依据

收费环节:审批前

收费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收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及相关规定

收费标准:评估确定或按竞价结果

减免收费的情形: 

缴费时间:资料齐全,领取批复 

缴费地点: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十二、咨询

(一)咨询方式

l.窗口咨询。地址: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窗口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875-5183593

(二)咨询回复

当面回复。

十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提交方式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实施机关腾冲市自然资源局(耕保利用股)。提交时间工作日上午800时至1130;下午14301730

(二)受理。

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的补正材料通知书。

2.不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一形式,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后,仍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和形式的,不受理,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5个工作日退还所提交材料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08755182984

)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1.审批结果:批复

2.送达方式:直接领取,领取地址:腾冲市上绮罗社区邮电小区196(腾冲市自然资源局耕保利用股)

十四、申请人权和义务

(一)申请人权

1.投诉

投诉地址:腾冲市上绮罗社区邮电小区196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投诉电话: 0875-5182486

投诉网址: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2、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如不服,可自收到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腾冲市人民政府或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腾冲市人民法院起诉

(二)申请人的义务

1、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十五、办事流程示意图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许可办事流程示意图

 

 

 

 

 

 

 

 

 

 

 

 

 

 

 

 

 

 

 

 

 

 

十六、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腾冲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