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31-5/20261021-00009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6-10-21 15:47:14 |
| 文号 | 浏览量 |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2026118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腾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腾冲市政务大厅三楼)
联系方式:0875-5198163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属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尚正国 | 土地/房屋 | 腾越镇秀峰社区东方小区 | 腾国用(2010)第112323号/20100120 | 李自庆 |
尚正国 | 土地/房屋 | 腾越镇秀峰社区盈贸小区149号 | 腾国用(2009)第111158号 | 李自庆 |
登记机构:腾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10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