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31-5/20260818-00049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6-08-18 15:00:04 |
| 文号 | 浏览量 |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6第1790号)
邵维聪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腾冲市新华乡龙井山村委会下巷村民小组37号,证号为 腾集用(94)字第123号 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邵维聪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