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6第1686号)
张强书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腾冲市马站乡三联村委会大河1组 ,证号为 民建字(1997)第39号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强书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