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6第1532号)
邵应开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腾冲市新华乡官接村委会老寨村民小组,证号为腾集用(1994)字第12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邵思庄
2025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