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腾2026第800号)
胡钦春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腾冲市固东镇和平村委会中村2组 ,证号为 腾集用(93)字第3-6-16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钦春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