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6第590号)
瞿发彦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腾冲市清水乡驼峰村委会瞿家营1组,证号为腾集建(94)字第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瞿发彦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