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31-5/20260414-00045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6-04-14 16:10:41 |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6第554号)
刘安斗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腾冲市五合乡腊勐村村民委员会李子园上小组 ,证号为 腾集建(94)字第12-2-3-9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尹常明
2026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