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6第311 号)
郭云忠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腾冲市猴桥镇东村村委会普勒寨社,证号为腾集建(93)字第1-5-9-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云忠
2025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