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腾2026 第263号)
李茂泉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腾冲市固东镇甸苴村委会坝头2组 ,证号为 腾集用(1993)字第3-4-2-4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茂泉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