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 2026第 100号)
刘家然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腾冲市团田乡弄玲村村民委员会田头,证号为 /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富云
2026年1月16日